2023危废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3-04-23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高峰论坛

2023526-28

地点:四川 德阳

行业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发言、展位火热报名中... ..

联系人:靳艳云18311153598(同微信 

交流学习+考证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初、中、高级技能等级证书

本证书是任职、晋升、录用、评级的有力证明、全国通用,无年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分为综合经营许可证和收集经营许可证。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

(四)《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47号);

(五)《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

(六)《关于做好下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551号);

(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二、工作职责




省环境保护局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之外的、全省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污控处具体负责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审批等行政管理工作。


省危废中心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具体负责申请材料的技术审查,组织申请单位进行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并对持证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三、申领程序




(一)申请


申请单位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当如实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见第五项)及所在市环保局初审意见,向省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单位为新建项目的,根据环办函[2005]841号《关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生产设备试运行期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要求,在向省环保局提出申请时,除提交前款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在试生产阶段开展相关危险废物经营业务的申请,并附建设项目经审批部门同意试生产的批复。


(二)受理


1、省环保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接到符合许可条件的材料或补正合格的材料后,省环保局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省危废中心及有关市环保局对申请单位的证明材料和现场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三)评估


省环保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要求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


1、由省危废中心组织申请单位开展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编制《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书》。

2、省环保局组织专家对《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


(四)审批、颁发许可证


1、省环保局成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通过技术评估的申请和《评估报告书》审核结论进行审查。


2、省环保局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申请单位,经公示后,对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3、对处于试生产阶段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将相关验收证明材料报省危废中心备案。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时发现有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由省环保局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申请单位凭颁发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市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增项登记注册手续。



(五)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材料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在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前向省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具以下证明材料: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2、有符合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提供与所申请经营危险废物的特性、数量相适应的专用运输车清单,并提供相应车辆的行驶证、加盖“道路危险货物专用章”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证、押运员证。无自备运输工具的,应提供与专业运输单位签定的委托运输合同或者运输工具租赁合同,以及相关单位的资质证明。合同应包括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及承运人抛洒、遗弃、倾倒危险废物的责任条款。


3、有符合国家或陕西省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陕西省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有关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试验数据或科学论据。


6、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包括:废物分析计划、安全措施、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计划、人员培训计划、意外突发事故应急计划、环境监测措施等。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以其它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有土地使用权的须提供场地所有权证明;租用场地的,须提供5年以上租赁合同及场地所有权证明。


8、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项目环评报告书(含风险评价章节)、批复和建设项目经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


10、市环保局初审意见。


11、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危险废物成分分析报告单。


12、综合利用后执行的产品标准及产品质量检验单。


(六)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文本及有效期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由省环保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5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2、危险废物经营方式及主要工艺;

3、危险废物类别;

4、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的地址;

5、年经营规模;

6、有效期限;

7、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许可证办理流程示意图

免责声明:所载内容、图片来源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和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


关于召开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高峰论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2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八部门印发《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29号)提出推动工业装置协同处理城镇固废,要求加快工业装置协同处置技术升级改造,支持水泥、钢铁、火电等工业窑炉以及炼油、煤气化、烧碱等石化化工装置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在符合安全环保等前提下,依托现有设备装置基础,因地制宜建设改造一批工业设施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项目,探索形成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固废技术路径及商业模式。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526-28日(526日报到)
地点:德阳

二、论坛初步安排

(一)论坛报告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管理现状与趋势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相关标准、规范编制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技术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工程应用情况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过程减污降碳核算方法与实施路径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的商业模式探讨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关键技术
钢铁冶炼窑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研究进展
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水煤浆气化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有色冶炼窑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循环流化床锅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焦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
陶粒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
污染土壤协同处置技术
转炉协同处置油漆桶案例实践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介绍及经验分享
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污染控制要求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预处理破碎技术与设备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及安全要求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关键设备选型

(二)专题讨论

1.《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修订专题讨论;
2.《燃煤锅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编制专题讨论。

(三)现场交流

    本次论坛将面向全行业征集当前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并在会议现场设置专家问诊台,邀请资深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与参会代表面对面交流,为企业答疑解惑。

    为精准对接工业窑炉协同处理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本次论坛共设置2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   德阳市生态环保局
协办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承办单位: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无忧固废网
清源工和(北京)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四、参加单位

1.从事固体废物监管、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水泥、钢铁、火电等工业窑炉以及炼油、煤气化、烧碱等石化化工行业企业代表;
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媒体和投融资机构。

五、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含2A类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06

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分会 培训部

联系人:靳艳云18311153598(同微信)

            15340187079

邮箱:   jinyanyun@51guf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