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现行有效的85部部门规章+1部(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3-03-05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医废处置技术和设备创新发展大会

时间:4月14-16日   地点:陕西 延安

后参观延安国清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会议针对生态环境部先后修订的医废化学消毒、微波消毒、高温蒸汽消毒、医废焚烧处置及医废消毒处理设施等一系列技术规范

医废行业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发言、展位火热报名中... ..

联系人:靳艳云   18311153598(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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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9号)(自2023年1月18日起施行)和《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为85部,分别为: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修正)

2.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自1990925日起施行)

3.防止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及其废物污染环境的规定(自199131日起施行)

4.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自1991727日起施行)

5.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自1991727日起施行)

6.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自199222日起施行)

7.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规定(自1993617日起施行)

8.核电厂运行安全规定附件一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自199432日起施行)

9.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2007年修正)

10.研究堆设计安全规定(自1995101日起施行)

11.研究堆运行安全规定(自1995101日起施行)

12.研究堆营运单位报告制度(自1995614日起施行)

13.核设施的安全监督(自1995101日起施行)

14.核燃料循环设施的报告制度(自1995614日起施行)

15.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自1997115日起实施)

16.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自1998512日起施行)

17.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自1998128日起施行)

18.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2010年修正)

19.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

20.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2003年10月8日起施行)

21.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200411日起实施)

22.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2010年修正)

23.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200471日起施行)

24.环境保护法规制定程序办法(200561日起施行)

25.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2005111日起施行)

2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2021年修正)

27.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200651日起施行)

28.环境信访办法(2021年修正)

29.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2021年修正)

30.环境监测管理办法(200791日起施行)

31.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200821日起施行)

32.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

33.环境行政复议办法(20081230日起施行)

3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31日起施行)

35.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1031日起施行)

36.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办法(201051日起施行)

37.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

38.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

3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201111日起施行)

40.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201151日起施行)

4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201151日起施行)

42.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201241日起施行)

43.环境监察办法(201291日起施行)

44.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01431日起施行)

45.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证件管理办法(201431日起施行)

46.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许可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

47.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

48.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201511日起施行)

49.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201511日起施行)

50.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201511日起施行)

5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65日起施行)

52.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201531日起施行)

53.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91日起施行)

5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611日起施行)

55.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1651日起施行)

5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201711日起施行)

57.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

58.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 行)(201771日起施行)

59.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7111日起施行)

60.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修订)

61.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881日起施行)

6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自201911日起施行)

63.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202011日起施行)

64.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202011日起施行)

65.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2019年修正)

66.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2019年修正)

67.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自2019101日起施行)

6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自2019111日起施行)

69.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自20191220日起施行)

70.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自202011日起施行)

71.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自202111日起施行)

72.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自202111日起施行)

73.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自202111日起施行)

7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202111日起施行)

7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02111日起施行)

76.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202121日起施行)

77.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2121日起施行)

78.核动力厂管理体系安全规定(自202131日起施行)

79.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

80.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自202171日起施行)

8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11日起施行)

82.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202228日起施行)

83.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自202271日起施行)

84.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202311日起施行)

85.《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2023年1月18日起施行)

加一部:

86.《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转自

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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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年4月14-16日

2023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和设备创新发展论坛



会议初步安排


01

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4-16日(14日报到)

地点:陕西 延安

02论坛初步安排

(一)会议报告

  • 1.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政策与趋势

  • 2.《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解读

  • 3.《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解读

  • 4.《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解读

  • 5.《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解读

  • 6.《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解读

  • 7.医疗废物收费政策和运营模式

  • 8.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关键技术

  • 9.我国医疗废物消毒处理技术进展

  • 10.医疗废物焚烧烟气二噁英控制技术

  • 11.医疗机构废水及污泥的规范化处理处置

  • 12.医疗废物无害化技术验证(ETV)评估体系建设

  • 13.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备管理与维护

  • 14.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 15.医疗废弃塑料用品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备

  • 16.医疗废物智慧运行监管系统

  • 17.医疗废物处置领域投融资机遇与挑战

  • 18.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在线监测等相关设备选型及案例分析

(二)典型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参观交流

)专家问诊

本次论坛将面向全行业征集当前医疗废物处置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并在会议现场设置专家问诊台,邀请资深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与参会代表面对面交流,为企业答疑解惑。

)供需对接

精准对接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本次论坛共设置2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协办单位

四、参加单位

1.从事医疗废物监管、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医疗废物处置技术研发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医疗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含2A类参会名额)。


06

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分会 培训部

联系人:靳艳云18311153598(同微信)

            15340187079

邮箱:   jinyanyun@51guf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