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空油漆桶当废品卖给无证经营者获利800元,被罚70万

发布时间:2023-02-14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时间:2月24-26日      地点:杭州  

危废行业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发言、展位、赞助、火热招募中

靳 艳云 15340187079 同微信 

     

    日前,禅城区张槎街道一企业违规处置危险废物发生泄漏,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张槎监督管理所(下称“张槎监督管理所”)积极与当事人磋商,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成为今年以来禅城区首宗成功完成磋商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案件详情


    此前,张槎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在存院路附近的小树林中发现一批用铁桶和胶桶装着的废乳化液油渣,其中有两桶已经发生侧翻,废乳化液油渣泄露至地面,渗入土壤,现场情况恶劣。
    张槎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在现场发现了关于产废单位的蛛丝马迹。原来现场还遗留一张写着“设备维修”提醒内容的牌子,牌子左上角印有企业名称。
    执法人员随即到该企业检查,在其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果然发现了与小树林现场一致的铁桶,执法人员进而核查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该企业无法提供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在进一步调查中,该企业承认将16桶合计约288公斤的废乳化液油渣,以及废旧破烂金属一并卖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废品回收经营者,违法所得800元
    在张槎生态环境所的责令和教育下,该企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天下午立即委托第三方资质公司对被丢弃和泄露的废油渣等进行处置,并委托检测公司对泄露地块的土壤进行取样监测。幸而处理及时,企业积极配合调查、整改,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处理后的地块土壤检测结果显示符合标准。



    处罚结果



    该企业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相关自由裁量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对该企业处以70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800元
    由于该企业非法处置废乳化液油渣并对周边土壤造成污染,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因而在行政处罚之外,积极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成了落实环保法损害担责原则的重要措施。
    张槎生态环境所依据新印发的《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工作指南》,结合专家意见,综合评估,召集赔偿义务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并与其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佛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书》。这不仅是新指南印发后办理的禅城区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也是今年以来禅城区首宗成功完成磋商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八十条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第一百一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

    (三)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四)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

    (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七)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八)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九)未经消除污染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十)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十一)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

    (十二)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十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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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月24-26日 
    地点:浙江 杭州

二、会议主题

减污降碳背景下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新机遇、新要求

三、会议初步安排

(一)会议报告


时间

会议内容

2月24日

10:00-21:00

注册报到

2月25日上午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主题报告

09:00-12:00

-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及其对危废产业的影响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政策与趋势

- “无废城市”建设与危险废物管理

- 危险废物鉴别管理

- 危险废物排除清单与分类分级管理

-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与跨区域“白名单”管理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财政金融政策

- 危险废物“点对点”资源化利用,促进减污降碳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进展

- 典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经验

2月25日下午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

14:00-17:00

减污——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

-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 危废行业的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 危废贮存库恶臭废气的高效收集系统

- 危险废物焚烧烟气中二噁英控制技术

- 危废行业VOCs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治理案例

- 协同处置水泥窑炉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问题探讨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 危险废物智能化破碎整体解决方案

- 危险废物信息化、智能化运营监管系统

- 危险废物智能仓储系统

17:00-18:00

对话:减污降碳,推动危险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

2月26日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

09:00-18:00

降碳——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 危废资源化企业碳中和与碳核算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

-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 铝灰资源化利用技术

- 废酸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 锂电池资源化利用技术

- 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与设备

-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 新型膜技术在危险废物处理中的应用

- 等离子技术在危废处置的应用

- 疫情医疗废物的应急协同处置技术装备与案例

- 冶金电弧炉设备处理危险废物实践

- 无氧热解技术装备在危废领域的应用

协同增效——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

- 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 水泥窑协同处置现状及发展趋势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第三方服务模式探索

- 危险废物贮存的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行诊断与提质增效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 危险废物包装标准化探讨

-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 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路演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二)专家问诊

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相关技术或装备需求,以及企业当前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在会议现场设置专家问诊台,邀请危险废物政策制定、环境管理、危险废物鉴别、设施运营等方面的资深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与参会代表面对面交流,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供需对接

此次会议将精准对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政策对接、技术推广难,以及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技术、设备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国内外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案例,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
企业展洽:为更好地搭建供需对接交流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5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04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承办单位:

清源工和(北京)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唐山研究院

中央民族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青岛理工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赞助单位:

 昱源宁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新华医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厚源环境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05

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06

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个(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07

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艳云

电话:15340187079 (微信同步)  

办公电话:18311153598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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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分会 培训部

联系人:靳艳云

电话:18311153598(微信同步)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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