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被判6年,公司罚赔4.7亿!危废专项整治行动一直到2022年12月!危废管不好,可能要坐牢!
发布时间:2022-12-07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营管理高级研修班
时间:2022年12月22-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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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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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处置平台 2022-11-07 08:51 发表于河北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时间:11月25-27日)地点:杭州
发言、展位、赞助、资料入袋火热报名 联系人:靳艳云 15340187079(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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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被判6年,公司罚赔4.7亿!危废专项整治行动一直到2022年12月!危废管不好,可能要坐牢!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印发通知要求
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上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以下简称三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连续第三年在全国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知》对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作出全面部署。
编者了解到,《通知》明确了两方面工作重点,一是重点打击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以合法资质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违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跨行政区域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隐瞒为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非法转移、利用和处置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保持严查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违法案件中出具比对监测报告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延伸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的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通知》还提出三方面工作任务,包括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违法犯罪线索摸排、追踪溯源和精准打击的能力;落实执法联动,巩固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完善办案制度,切实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
葫芦岛异味,后续结果来了!
7月20日下午,葫芦岛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空气异味问题整治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封玉龙通报了整治情况并做出承诺,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坚决做到先停再改,直到消除隐患后方可复产。
通报称,异味问题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北港工业园区兴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明环保)处置库存危险废物产生的异味。二是北港工业园区及其周边部分化工企业产生的异味。
据介绍,涉事公司兴明环保是一家以处置利用危险废物为主要业务的企业。2021年7月31日,该公司危险废物仓库发生火灾,部分设施损毁,部分物料暴露外环境,造成企业周边产生异味。2022年3月,该公司涉危险废物处置预案编制完成并经专业评审后启动事故后处置工作,在分拣、转移物料过程中,仍造成企业周边产生异味。
事故发生后,兴明环保被吊销危废处置经营许可证且无法处置后续问题,市政府协调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异地处置相关危险废物。
编者了解到,北港工业园区及周边除兴明环保外,又先后有辽宁东野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辽宁英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载大瀛嘉化工有限公司3家企业被指为异味来源,已全面停业整改。
目前,辽宁东野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辽宁英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尚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葫芦岛渤船工贸通和防腐有限公司4家企业已被依法立案查处。
2020年6月5日,南京玄武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南京化学园区一家污水处理企业、危险废物国家监控企业,利用暗管长期向长江偷排污水、污泥,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目前该案终审判决已经是生效,其中判决被告单位犯污染环境罪,罚金5000万元;判决该公司总经理郑某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判决其他11名被告人2年9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
被告单位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成立,经营范围为向南京化学工业园排污企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系危险废物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被告人郑某某系胜科公司总经理。2014年10月至2017年4月期间,胜科公司多次采用修建暗管、篡改监测数据、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却接收其他单位化工染料类危险废物等方式,向长江违法排放高浓度废水共计284583.04立方,污泥约4362.53吨,危险废物54.06吨。经鉴定,胜科公司的前述违法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数额合计约4.70亿元。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月提起公诉,指控被告单位胜科公司、被告人郑某某等12人犯污染环境罪。并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于2018年9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胜科公司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约4.7亿元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单位胜科公司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处置有毒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告人郑某某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以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玄武区法院一审判决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单位胜科公司罚金5000万元;判处被告人郑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200万元至5万元不等。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调解,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与胜科公司、第三人胜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科投资公司,系胜科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调解协议,确认胜科公司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现金部分2.37亿元;胜科投资公司对前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并完成替代性修复项目资金投入不少于2.33亿元。2020年2月,南京玄武区人民法院依法就本案民事部分出具调解书并向当事人送达,该案民事部分以调解结案。
(来源:中国环境网)
国务院安委会已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至2022年12月结束。
其中包括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化工园区、化工企业等是重点整治对象,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等全过程监管实施起来,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专项治理是三年专项整治重点之一。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三部门联合出击,严打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近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为这三个重点,力求通过认真摸排、重点监管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严惩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重点检查的行业企业:
在国家方案的基础上,结合云南省实际拓展了重点检查范围,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C26)、医药制造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C27),涉重金属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等四类行业企业作为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的区域: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数量、产生量以及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数量,确定昆明、曲靖、玉溪、红河、大理、昭通、楚雄、文山、保山、德宏、怒江、丽江、迪庆等地作为重点区域,省级部门将加强督促指导。
重点打击的五类行为:
1.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2.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3.向河流、河道、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的;
4.无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的作坊、工厂或以合法形式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运输、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5.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及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山东省烟台市五彩龙金矿“1.10”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安委办通知要求,我局将结合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开展涉及危险废物、环境治理设施的企业以及关闭退出化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保障生态环境领域环境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将密切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对危化品储存场所(堆场)、港口、物流仓库、危废仓库、停产停业以及关闭企业等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管,并通过交叉互查、跟踪检查等方式,严密监管执法措施,加大执法震慑力度,对明知故犯、顶风违法的企业,从严从重予以打击。对全市涉及生产、储存、使用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企业进行大起底,重点排查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存在非法储存、违规超量储存、超品种储存、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变更储存、临时储存现象,尤其要摸清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将硝酸铵与易(可)燃物、还原剂、酸类、活性金属粉末混存情况,确认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关安全设施。
(来源: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了确保对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监管,相关单位要从多个方面建立完善管控手段:
一是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危险废物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尤其是要加强对辖区内化工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二是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并将相关行为在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动态监管;
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并修订完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用严格的手段和严密的监管来推动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是处理危险废物的末端环节,同样也不容忽视。
在这一方面上,《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各地根据地区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或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强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同时对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引起重视,尤其是要加快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等的研发。
而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也要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大了对违法处置固体废物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规定,擅自转移危废最高可罚款100万元。
规范化管理要点: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上墙”: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并在适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
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标识: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
(危险废物的容器、包装物)
危险废物源头分类:
危险废物应按种类分别存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如过道等)。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管理:
防渗处理
泄露液体导排渠道
危险废物贮存台账
贮存场所外设置监控
贮存场所落实双人双锁管理
台账资料齐全:
包括: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环评材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合同、财务数据、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业务培训记录)等。
<一>危废暂存间应这样建!对错对比照片:
说明:危险固废标识
下方只有一根骨头,非两根!
危废暂存间应这样建:
危险废物贮存间必须要密闭建设,门口内侧设立围堰,地面应做好硬化及“三防”措施,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
危险废物贮存间门口需张贴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标识和危废信息板,屋内张贴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贮存间需按照“双人双锁”制度管理,即两把钥匙分别由两个危废负责人管理,不得一人管理。
不同种类危险废物应有明显的过道划分,墙上张贴危废名称,液态危废需将盛装容器放至防泄漏托盘内并在容器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固态危废包装需完好无破损并系挂危险废物标签,并按要求填写。
标签填写注意事项:危险情况和安全措施必须分别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用语和安全用语填写。
▲危险废物种类标志
建立台账并悬挂于危废间内,转入及转出(处置、自利用)需要填写危废种类、数量、时间及负责人员姓名。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这样建
<二>危险废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为确保在发生危险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能够及时、迅速、有序地处理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及人员伤害,保障公司群众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厂危险废物。
一. 危险废物意外事故的确认
危险废物意外事故是指危险废物在产生、收集、贮存、处理等环节上出现了扩散、流失、泄漏、人员受伤等情况。
启动本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处置。
二. 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分级
根据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发生后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及环境污染程度分为三级:
一级:发生危险废物流失、扩散、泄漏时,需紧急处理的。
二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废液、废油)意外事故导致厂区环境污染(50—200㎡)或人员(2-5人),须对区域污染紧急处理或对受伤人员紧急救护的。
三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废液、废油)意外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或5人以上受伤,须对受伤人员提供危险救护和现场救援的;导致厂区200㎡以上污染,需紧急处理的。
三. 指挥系统与职责
成立以(副)总经理为主要负责人,人事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环保科负责对上级部门报告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情况,协调市专家组的鉴定工作,保障信息通畅。
人事部负责组织专家及相应的医务人员,做好受损害人员诊断、治疗、抢救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负责紧急处理时家属的安抚工作。
环保科负责协调事故现场的监测,以及控制措施效果的评估;负责组织协调现场人员分流、调查采样的安全。
人事部负责保障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时所需危险防护用品的供应。
环保科负责危险废物的集中、收集、转贮、防止损失加重。
四、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
1.不同品种危险废物分别存放在不同容器中,不得混合。
2.危险废物贮藏间外贴有“危险废物”字样标识
3.固体危险废物:包装完整,不渗漏。
4.液体危险废物:容器密封、有盖;
5.气体危险废物:容器密封、安全阀良好。
6.危险废液暂时存放应采取防渗漏、防外溢措施。
7.各部门及承包商在设备维修中产生的废油、设备漏油和汽车维修废油应全部倒入指定区域的废油桶中。不得倒入厂内、外空地、草地及地下管网的检查井中。洒漏在地面的废油由责任部门(相关方由相关负责部门监督)用棉纱或报纸清除。
8.擦机器、设备及擦油手的废油棉纱,需放置在各部门指定的废油棉纱容器内。集中送到废弃库按危废处置。
9.废弃或暂时不用的空油桶应送交废弃库集中存放,避免油污污染地面及雨水冲刷后污染地下水。
五、意外事故的应急响应
意外事故发生后,厂危险废物意外事故指挥小组,根据意外事故的不同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一级响应:
1.1 意外事故现场立即进行处理,包括洒散危险废物的再收集,必要时采样监测,由环保科生产车间负责。
1.1.1 若属危险化学废液少量洒漏,立即用水清洗。
1.1.2 若属废油少量洒漏,立即用废纸或棉纱擦干净,带油废纸或棉纱集中送到废弃库按危险废物处置。
1.2 意外事故报告:48小时内向卫生局、环保局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抢救工作情况,由总务科负责。
二级响应:
2.1 意外事故现场立即进行处理,包括洒散危险废物的再收集,必要时采样监测,由总务科负责。
2. 1.1 若属危险化学废液多量洒漏,(导致厂区环境污染50—200㎡),立即用木粉或棉纱吸收废液,产生的废木粉或废棉纱送到废弃物指定地点按危险废物处置。
2. 1.2 若属废油多量洒漏,(导致厂区环境污染50—200㎡),立即用棉纱吸收废油,然后用木粉擦干净带油地面,产生的废木粉或废棉纱送到废弃物指定地点按危险废物处置。 注意现场禁带火种。
2.2 意外事故受伤者就地隔离治疗,密切观察接触者,必要时请医院医生协助救治,由办公室负责。
2.3 意外事故实施现场管制,由总务科负责。
2.4 意外事故报告:24小时内向卫生局、环保局主管部门报告查结果,采取相应紧急措施,由生技科负责。
三级响应:
3.1 意外事故立即进行相应处理,包括洒漏危险废物的再收集,由总务科、生产车间负责。
3. 1.1 若属危险化学废液大量洒漏,(导致厂区环境污染200㎡以上),立即用大量沙土吸收废液,产生沙土送到废弃物指定地点按危险废物处置。
3. 1.2 若属废油大量洒漏,(导致厂区环境污染200㎡以上),立即用棉纱吸收废油,然后用大量沙土吸收废油,然后用木粉擦干净带油地面,产生的带油木粉或沙土送到废弃物指定地点按危险废物处置。 事故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注意现场禁带火种。
3.2 意外事故报告:1小时内向卫生局、环保局主管部门报告,由人事部总务科负责。
3.3 立即组织医护人员开展救治,由人事部负责。
3.4 做好监测,观察其发展动态,随时向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由人事部总务科负责。
3.5 立即组织保障抢救、抢险物资供应,由人事总务科负责。
3.6 作好相关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由生产车间、总务科负责。
3.7 意外事故实施现场管制,由环保科负责。
六、结束响应
受污染的环境已紧急处理;受伤人员已得到救治,由本次意外事故再次引发事故的因素已清除。
(来源:永安环保等,网优危废编辑)
点评: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一切形势稳字当头。当前企业必须审时度势,立足当下放眼未来,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并重,贯彻落实环保部门的各项要求,才可以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如果相关企业还不能从中深刻吸取教训,问责严厉程度只会加强,不会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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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时间和形式
01
时间:2022年12月22日-23日(线上课程+考试)
培训形式:线上课程,专家交流
培训内容
02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与现场检查要点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体系
危险废物现场检查要点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
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
人员配置与制度建设
危险废物收集运输
危险废物接收、贮存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计划制定
危险废物台账管理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运营与管理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政策与趋势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相关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模式实例分析
典型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铝灰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
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
工业炉窑协同处置技术发展现状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政策及标准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技术要点
协同处置的污染控制与环境监测
协同处置的实验室检测
工业炉窑协同处理全过程安全管理
协同处置项目经验分享
医疗废物处置
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运与处置
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典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授课对象
03
固体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从业人员,以及企业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包括以下从业人员:
(1)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和运输;
(2)危险废物经利用处置,及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以及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
(3)医疗废物运输和处置;
(4)生活垃圾分类、焚烧、填埋;
(5)汽车拆解、电子废物拆解,以及再生资源回收;
(6)餐厨垃圾回收;
(7)污泥资源化利用;
(8)固体废物监管;
(9)环境治理服务;
(10)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安环人员等。
课程特色
04
1.线上课程,进群与专家在线交流。
2.课程内容管理与技术并重,并辅以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3.课前开展生产运营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征集,邀请授课老师现场解答;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在线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培训费用
05
4800元/人(含教学、教材、考核、工本、专家费等)。
增值服务
06
1、技术服务:如园区或企业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需求组织专家赴实地调研,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处理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诊断,提出整改意见及整体解决方案。
2、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 30 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联系方式
07
无忧固废网 培训部
联系人:靳艳云 18311153598 同微信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