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回复:一般工业固废处理需要相应资质吗?附一般工业固废管理要求
发布时间:2022-11-26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本证书是环保检查、项目验收、招投标、任职、晋升、录用、评级的有力证明、全国通用,无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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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企业进行一般固体废物处理需要相应资质吗?如果是紧急处理固体废物且环保部门出具了允许该企业紧急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的文件,该企业可以对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吗?有相关的政策规定吗?谢谢!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企业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且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 《固废法》第十七条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2.环保自主验收 《固废法》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3.贮存场所 《固废法》第二十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4.制度台账 《固废法》第三十六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5.排污许可 《固废法》第三十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委托
1.委托人核实责任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
2.双方强制缔约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受委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废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规定的,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委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审批 1.省内利用、贮存、处置 《新固废法》第三十六条 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2.跨省贮存、处置 《固废法》第二十二条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跨省利用 《固废法》第二十二条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常见违法行为 来源:固体废物管理指南 危险废物处置平台整理
会议初步安排
一、时间与地点
二、会议主题
减污降碳背景下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新机遇、新要求
三、会议初步安排
时间 | 会议内容 |
11月25日 | |
10:00-21:00 | 注册报到 |
11月26日上午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主题报告 | |
09:00-12:00 | -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及其对危废产业的影响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政策与趋势 - “无废城市”建设与危险废物管理 - 危险废物鉴别管理 - 危险废物排除清单与分类分级管理 -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与跨区域“白名单”管理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财政金融政策 - 危险废物“点对点”资源化利用,促进减污降碳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进展 - 典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经验 |
11月26日下午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 | |
14:00-17:00 | 减污——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 -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 危废行业的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 危废贮存库恶臭废气的高效收集系统 - 危险废物焚烧烟气中二噁英控制技术 - 危废行业VOCs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治理案例 - 协同处置水泥窑炉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问题探讨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 危险废物智能化破碎整体解决方案 - 危险废物信息化、智能化运营监管系统 - 危险废物智能仓储系统 |
17:00-18:00 | 对话:减污降碳,推动危险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 |
11月27日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 | |
09:00-18:00 | 降碳——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 危废资源化企业碳中和与碳核算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 -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 铝灰资源化利用技术 - 废酸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 锂电池资源化利用技术 - 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与设备 -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 新型膜技术在危险废物处理中的应用 - 等离子技术在危废处置的应用 - 疫情医疗废物的应急协同处置技术装备与案例 - 冶金电弧炉设备处理危险废物实践 - 无氧热解技术装备在危废领域的应用 |
协同增效——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 - 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 水泥窑协同处置现状及发展趋势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第三方服务模式探索 - 危险废物贮存的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行诊断与提质增效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 危险废物包装标准化探讨 -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 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路演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
(二)专家问诊
(三)供需对接
04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承办单位:
北京索丽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固废资源化研究室
中央民族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青岛理工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赞助单位:
昱源宁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新华医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厚源环境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贵州欧瑞欣合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永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05
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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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个(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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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艳云
电话:15340187079 (微信同步)
办公电话:18311153598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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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分会 培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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