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放一般固废不当被罚100万!环境局:一般工业固废未按要求存放,最低罚款10万元,严重的还要拘留!
发布时间:2022-11-23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营管理高级研修班
时间:2022年12月22-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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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炼铁、炼钢工序产生的水渣、尾渣等工业固废在厂区内露天堆存,由于堆存总量多、面积广,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对该公司堆场进行拍照取证,经过图像分析、面积测绘和信息标定,确定厂区内共存在22处工业固废堆场。执法人员随即逐一开展地面查证,发现位于该公司厂区南部的3处炼钢尾渣堆场均未设置导流渠与渗滤液集排水等设施,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规定。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测绘得出3处堆场的占地面积分别为6883平方米、2586平方米和6795平方米。面对证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认在此处堆放了约10万吨工业固废。
【查处情况】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十项和《大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10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来源: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依法规范固体废物管理
严厉打击恶意违法行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11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湘家荡的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该企业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通用零部件、塑料零件的制造和销售。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厂房西南角和厂房北侧露天堆放大量的一般工业固废。经查,这些固废均为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铁质边角料和压滤后非法贮存的袋装污泥。
查处情况
随即,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上述行为进行现场勘查,拍照取证,并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该企业负责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拟对该企业涉嫌露天堆放一般固废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案件警示
该公司对一般工业固废管理不重视,采取露天存放方式,未建设贮存设施(仓库)。在这里,要提醒产生固废的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吸取本案教训,做好固体废物的贮存管理工作,“要像对待生产原料一样对待固体废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来源:嘉兴环保)
法条链接
新《固废法》加大了对固废管理不合规的处罚力度,大大增加了违法成本,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十项“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违法行为,处罚金额将由原来的1-10万元提升至10-100万元;新法第一百二十条还规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部门行政拘留5-15日。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知识:
什么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服装制衣、制鞋及鞋材加工厂产生的布碎、皮革边角料、海绵边料;注塑厂产生的废塑料;五金厂产生的废金属;还有废纸屑、废胶纸、废木屑以及其他不可回收的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
固体废物法律法规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须要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分类处置。国家鼓励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利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何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实行“谁产生、谁治理,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承担处置的责任。
产生单位须落实“五个要求”:
1、分类存放。对其产生的可以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的,要建设贮存设施,安全分类存放。
2、建立台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内容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
3、减少产生。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4、无害处理。对其产生的不能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处置,委托有处置资质和处置能力的单位依法处置,禁止擅自处置。
5、申报登记。需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按年度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
贮存场所有什么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区内要安全分类存放,地面须作硬底化处理,设有雨棚、围堰或围墙,并设置标志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区内要安全分类存放、设置标识:
非法倾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性质恶劣,处罚金额已提升至10-100万元;新固废法第一百二十条还规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部门行政拘留5-15日。
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进行严厉处罚,责令改正处罚款,包括:
1、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
2、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
3、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
4、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
5、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
6、使用未经批准的设施焚烧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的;
7、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对涉嫌犯罪的行为,将及时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
代码 | 种类 | 描述 |
SW01 | 冶炼废渣 | 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等产生的固 体废物(不含赤泥),包括炼铁产生的高炉渣、炼钢产 生的钢渣、电解锰产生的锰渣等。 |
SW02 | 粉煤灰 | 从燃煤过程产生烟气中收捕下来的细微固体颗粒物,不 包括从燃煤设施炉膛排出的灰渣,主要来自火力发电 和其他使用燃煤设施的行业。 |
SW03 | 炉渣 | 燃烧设备从炉膛排出的灰渣(不含冶炼废渣),不包括 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 |
SW04 | 煤矸石 | 煤炭开采、洗选产生的矸石以及煤泥等固体废物。 |
SW05 | 尾矿 | 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 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铁矿、铜矿、铅矿、铅 锌矿、金矿(涉氰或浮选)、钨钼矿、硫铁矿、萤石矿、 石墨矿等矿石选矿后产生的尾矿。 |
SW06 | 脱硫石膏 | 废气脱硫的湿式石灰石/石膏法工艺中,吸收剂与烟气中 SO2等反应后生成的副产物。 |
SW07 | 污泥 | 各类污水处理产生的固体沉淀物。 |
SW09 | 赤泥 | 从铝土矿中提炼氧化铝后排出的污染性废渣,一般含氧 化铁量大,外观与赤色泥土相似。 |
SW10 | 磷石膏 | 在磷酸生产中用硫酸分解磷矿时产生的二水硫酸钙、酸 不溶物,未分解磷矿及其他杂质的混合物。主要来自磷 肥制造业。 |
SW11 | 工业副产石膏 | 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以硫酸钙为主要成分的石膏类废 物,包括氟石膏、硼石膏、钛石膏、芒硝石膏、盐石膏、 柠檬酸石膏等,不含脱硫石膏、磷石膏。 |
SW12 | 钻井岩屑 | 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以及其他采矿业产生的钻井岩屑 等矿业固体废物,不包括煤矸石、尾矿。 |
SW13 | 食品残渣 | 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等产生的有机类固体废物,包括各 类农作物、牲畜、水产品加工残余物等。 |
SW14 | 纺织皮革业废物 | 纺织、皮革、服装等行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丝、麻、 棉边角废料等。 |
SW15 | 造纸印刷业废物 | 造纸业、印刷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造纸白泥等。 |
SW16 | 化工废物 | 石油煤炭加工、化工行业、医药制造业产生的固体废 物,包括气化炉渣、电石渣等。 |
SW17 | 可再生类废物 | |
SW59 | 其他工业固体废物 | 除上述种类以外的其他工业固体废物。 |
说明:①本表的目的是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提供便利,不是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鉴别的依据。 ②列入本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判定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工业固体废物。 |
1.委托人核实责任
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已于去年实施。如果相关企业还不能从中深刻吸取教训,问责严厉程度只会加强,不会减弱!(来源:固体废物管理指南,编辑:网优危废)
课程时间和形式
01
时间:2022年12月22日-23日(线上课程+考试)
培训形式:线上课程,专家交流
培训内容
02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与现场检查要点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体系
危险废物现场检查要点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
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
人员配置与制度建设
危险废物收集运输
危险废物接收、贮存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计划制定
危险废物台账管理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运营与管理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政策与趋势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相关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模式实例分析
典型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铝灰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
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
工业炉窑协同处置技术发展现状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政策及标准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技术要点
协同处置的污染控制与环境监测
协同处置的实验室检测
工业炉窑协同处理全过程安全管理
协同处置项目经验分享
医疗废物处置
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运与处置
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典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授课对象
03
固体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从业人员,以及企业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包括以下从业人员:
(1)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和运输;
(2)危险废物经利用处置,及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以及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
(3)医疗废物运输和处置;
(4)生活垃圾分类、焚烧、填埋;
(5)汽车拆解、电子废物拆解,以及再生资源回收;
(6)餐厨垃圾回收;
(7)污泥资源化利用;
(8)固体废物监管;
(9)环境治理服务;
(10)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安环人员等。
课程特色
04
1.线上课程,进群与专家在线交流。
2.课程内容管理与技术并重,并辅以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3.课前开展生产运营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征集,邀请授课老师现场解答;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在线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培训费用
05
4800元/人(含教学、教材、考核、工本、专家费等)。
增值服务
06
1、技术服务:如园区或企业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需求组织专家赴实地调研,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处理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诊断,提出整改意见及整体解决方案。
2、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 30 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联系方式
07
无忧固废网 培训部
联系人:靳艳云 18311153598 同微信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