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人判刑,赔偿2896万!环境厅通报5起典型案例,涉及非法处理危废
发布时间:2022-11-21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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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震慑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增强社会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整理汇总了5个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领域典型案例。
其中最为典型、最为严重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事件,为违法者14人跨省转运倾倒危险废液,因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十一个月至三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后续通过磋商协议,承担生态修复和后续处置等费用2896万元。
此次公布的五起典型案例如下:
一、吉安市峡江县张某设等人涉嫌非法跨省收集排放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案情简介】
2020年8月6日,吉安市新干生态环境局收到群众反映在沂江塔下段河中发现有死鱼现象。因地点位于吉安市峡江县境内,新干生态环境局迅速将情况通报峡江生态环境局,并由两地生态环境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生态环境部门立即使用无人机查找污染源,排查发现两县交界处一高岭土加工企业将红褐色废液排入沂江,执法人员立即检测,锁定该企业废水入沂江排放口水质呈强酸性,涉嫌非法排污。对此,峡江生态环境局立即向峡江县政府和吉安市生态环境局汇报。峡江县政府当即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和处置工作,通过筑坝拦截、开沟引流、回收外排废水、加碱中和等一系列应急处理措施,避免了污染进一步扩大。
8月7日,峡江生态环境局组织监测人员对沂江下游4处断面进行加密监测。结果显示,下游各点位水质各指标均达到地表水水质Ⅲ类标准。
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废液收集池、清水池、中和池贮存有大量工业废液,且其中和池废液通过水渠向外排放。经委托江西某检测公司对外排废液与企业池内废液取样检测,部分指标超出规定限值,属危险废物。
经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联合调查,查明废液是涉案人员通过以江苏昆山某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公司的名义从江苏、浙江、安徽等地收集,租用浙江衢州一家危险品运输公司车辆将危险废物非法转运至该高岭土加工企业非法存储,并将废液偷排至周边农田和沂江。
【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四)项、第三条第(二)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第五条的规定,2020年9月8日,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理,经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后该案件已侦结,涉案14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2021年11月29日,峡江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对被告人张某设、陈某平等14人因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十一个月至三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八千元至二十万元不等。2021年8月17日,被告人张某设等人与吉安市生态环境局达成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协议,自愿承担本案生态修复和后续处置等费用2896万元,并经法院司法确认。
【启示意义】
对跨区域的突发环境污染问题线索,河流上下游的生态环境部门协作联动,报各属地政府采取有力应急措施,有效防止了污染扩大,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利用无人机溯源排查,迅速锁定污染源,及时移送涉刑案件,通过多部门联动配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效实施了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重拳出击和对生态损害的严肃追究。
二、萍乡市上栗县文某、吴某等人涉嫌非法处置填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案情简介】
2022年4月6日,上栗生态环境局接上栗镇政府环保基层网格员反映,上栗镇永红村华南花炮二厂(以下简称:华南花炮二厂)、上栗县隆琳出口花炮厂(以下简称:隆琳花炮厂)内有人非法倾倒、填埋大量不明灰色粉状物,现场有浓烈的刺激性气味。5月11日,上栗县通过开展区域大排查,发现在上栗县东源乡桃源村境内的萍乡市兴泉烟花鞭炮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泉公司)也存在非法倾倒、填埋该类粉状物的现象。经鉴定粉状物质为危险废物名录中的二次铝灰,危险废物代码为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
经查,文某、吴某两人联系湖南省浏阳市的张某等人,从湖南省浏阳市、株洲市等地非法转运1600余吨铝灰,并在上栗县华南花炮二厂、隆琳花炮厂、兴泉公司内进行非法倾倒和填埋。案发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处置,上栗县人民政府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指导要求,立即组织上栗生态环境、应急、公安、检察、属地乡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对三处铝灰非法倾倒和填埋点开展清理、转运和处置。截至2022年6月8日,所有非法倾倒、填埋的铝灰全部清理完毕,共转运处置铝灰和受污染土壤3673.45吨(受污染土壤2000吨左右)。
【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文某、吴某等人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
2022年4月13日,上栗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刑事犯罪线索移送至上栗县公安局。上栗县公安局于4月15日对文某、吴某等人涉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刑事立案调查,并成立专案组。公安部门通对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利益链“顺藤摸瓜”,对涉案的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6月13日,上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启示意义】
该案件的查办充分发挥了环保基层网格监管员的作用,强化了农村地区环保网格监管,有效消除监管盲区,第一时间发现涉危废案件线索。通过实行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公安+检察”,实施三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加强专案查办,对危险废物非法转运、处置利益链进行了“全链条”精准打击。
三、赣州市崇义县9·28危险废物跨区域倾倒案
【案情简介】
2021年9月28日晚,赣州市崇义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赣州市崇义县扬眉镇华芦村吃水湾与赣州市南康区赤土乡三村交界处有大量刺激性气味垃圾。崇义生态环境局立即联合崇义县公安局、南康区公安局赶赴现场进行调查了解,经调查,初步判定这些垃圾大部分是油漆桶和油漆渣,属于危险废物。
为防止露天堆放的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崇义县生态环境局当即组织人员开展垃圾分类、过磅、清运等前期处置工作。同时委托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对暂存点及倾倒点进行现场勘验采样。经污染物性质鉴定显示,该地倾倒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油漆渣、废油漆桶,废物类别分别为HW12染料、涂料废物(代码900-252-12)和HW49其他废物(代码900-041-49),均属于危险废物。
【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该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2021年11月25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至赣州市公安局立案侦办。
截至2022年5月30日,公安机关共抓获4名承运人(已取保候审);查处倾倒危废3吨以上企业13家,抓获涉案企业主14人(已取保候审);查处倾倒危废3吨以下企业5家,抓获涉案企业主4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启示意义】
通过强化“两法衔接”机制,实施跨区域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勤联动,发挥了两部门联合办案优势,及时查清违法事实,固定完整证据链,并深挖扩线,实现对涉危废犯罪“全链条”打击,为严惩重处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
四、景德镇朱某某非法倾倒、堆放危险废物案
【案情简介】
2022年2月28日下午17时,景德镇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反映荷塘乡仓下村太阳村小组太济岭小路旁空地上堆有不明固体废物,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会同景德镇市昌江区荷塘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赶往现场调查。经现场调查发现,该地块(面积约5亩)堆放大量黑、白色吨袋(约100吨左右),吨袋内装有黑色粉状固体废物,并挥发出刺激性气味。
为防止周边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会同荷塘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当即对空地上固体废物进行清理,共计清理固体废物18车114.66吨,转运至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仓库暂存。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将线索反馈公安机关。
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该处倾倒的固体废物来源为上饶市玉山县某铝业有限公司,经查询企业信息了解到,该公司是一家生产再生铝合金锭铸造的企业,被倾倒固体废物为铝灰渣(HW-48,321-026-48),属危险废物。朱某等人非法倾倒危废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景德镇市昌江区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将该案件移送景德镇市昌江区公安分局食药环大队进行办理。3月3日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受理此案,3月17日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朱某等3人,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启示意义】
该类危废倾倒案件,案发地较为偏僻,不易发现,通过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公众举报渠道,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快速出击,精准查处,为深入打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发挥了有力的执法保障作用。
五、宜春市袁州区李某某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21日上午11时,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接到宜春市袁州区森林公安部门提供线索“宜春市袁州区新田镇射鹏村脚安里荒地倾倒有不明废渣”。宜春市袁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倾倒点进行现场勘查,发现有大量灰色粉末状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现场散发强烈刺激性气味。11月23日,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再次赴现场检查,发现现场有一台挖掘机正在作业,两台运输车辆已装载了从现场挖掘出的固体废物准备外运,倾倒现场发现一约10米长、4米宽、2.5米深的土坑,土坑内倾倒了大量的固体废物,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通过用水浸泡,该土坑内的固体废物散发出强烈的氨气味道。生态环境部门随即立刻向公安部门进行通报,公安干警赶赴现场后,将相关人员带走进行了询问调查。经核实,该地倾倒的固体废物为废铝灰,属危险废物。
【查处情况】
2021年11月24日,宜春市袁州生态环境局对该案件予以立案,并会同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对涉案人员李某某、夏某某等人进行调查询问。经调查核实,李某某等人前后共转运了17车共540吨铝灰到新田镇倾倒点进行非法处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李某某等人倾倒或者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污染环境罪。根据《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规定,宜春市袁州生态环境局于11月25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1人。2022年3月23日,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向袁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启示意义】
此案件的破获发挥了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部门之间联动机制有效作用,运用“两法衔接”机制,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联合办案,有力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为迅速破获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争取了时间,赢得了主动,形成了打击涉危废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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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时间和形式
01
时间:2022年12月22日-23日(线上课程+考试)
培训形式:线上课程,专家交流
培训内容
02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与现场检查要点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体系
危险废物现场检查要点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
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
人员配置与制度建设
危险废物收集运输
危险废物接收、贮存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计划制定
危险废物台账管理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运营与管理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政策与趋势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相关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模式实例分析
典型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铝灰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
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
工业炉窑协同处置技术发展现状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政策及标准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技术要点
协同处置的污染控制与环境监测
协同处置的实验室检测
工业炉窑协同处理全过程安全管理
协同处置项目经验分享
医疗废物处置
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运与处置
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典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授课对象
03
固体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从业人员,以及企业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包括以下从业人员:
(1)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和运输;
(2)危险废物经利用处置,及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以及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
(3)医疗废物运输和处置;
(4)生活垃圾分类、焚烧、填埋;
(5)汽车拆解、电子废物拆解,以及再生资源回收;
(6)餐厨垃圾回收;
(7)污泥资源化利用;
(8)固体废物监管;
(9)环境治理服务;
(10)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安环人员等。
课程特色
04
1.线上课程,进群与专家在线交流。
2.课程内容管理与技术并重,并辅以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3.课前开展生产运营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征集,邀请授课老师现场解答;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在线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培训费用
05
4800元/人(含教学、教材、考核、工本、专家费等)。
增值服务
06
1、技术服务:如园区或企业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需求组织专家赴实地调研,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处理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诊断,提出整改意见及整体解决方案。
2、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 30 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联系方式
07
无忧固废网 培训部
联系人:靳艳云18311153598 同微信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
会议初步安排
01
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5日-27日地点:杭州
02
会议主题
减污降碳背景下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新机遇、新要求 03
会议初步安排
(一)会议报告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主题报告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及其对危废产业的影响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政策与趋势 “无废城市”建设与危险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鉴别管理 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 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与数字化管理
危险废物排除清单与分类分级管理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与跨区域“白名单”管理
典型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解读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财政金融政策 危险废物“点对点”资源化利用,促进减污降碳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进展 典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经验 对话:减污降碳,推动危险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
降碳——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危废资源化企业碳中和与碳核算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铝灰资源化利用技术 废酸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锂电池资源化利用技术 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与设备 危险废物集约模块化新型填埋技术与实践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炼化企业生化剩余污泥催化减量和无害化新技术 新型膜技术在危险废物处理中的应用 等离子技术在危废处置的应用 疫情医疗废物的应急协同处置技术装备与案例 冶金电弧炉设备处理危险废物实践 无氧热解技术装备在危废领域的应用 过热蒸汽碳化裂解装置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的应用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
减污——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危废行业的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危废贮存库恶臭废气的高效收集系统 危险废物焚烧烟气中二噁英控制技术 危废行业VOCs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治理案例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协同处置水泥窑炉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问题探讨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危险废物信息化、智能化运营监管系统 危险废物智能仓储系统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
协同增效——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
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水泥窑协同处置现状及发展趋势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环境法规风险规避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第三方服务模式探索 危险废物贮存的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 典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运营发展案例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行诊断与提质增效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危险废物包装标准化探讨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信息化平台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路演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二)专家问诊
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相关技术或装备需求,以及企业当前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在会议现场设置专家问诊台,邀请危险废物政策制定、环境管理、危险废物鉴别、设施运营等方面的资深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与参会代表面对面交流,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供需对接
此次会议将精准对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政策对接、技术推广难,以及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技术、设备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国内外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案例,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 企业展洽:为更好地搭建供需对接交流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5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04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承办单位:
北京索丽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固废资源化研究室
中央民族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青岛理工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赞助单位:
昱源宁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新华医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永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欧瑞欣合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厚源环境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05
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06
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个(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07
联系方式
培训部
联系人:靳艳云
电话:18311153598 (微信同步)
办公电话:15340187079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
网站:www.51gufei.com
往届会议精彩回顾
第一届
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第二届
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第三届
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第四届
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第五届
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高峰对话
部分技术/设备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