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以下几种固废或将不再属于危废!
发布时间:2022-11-11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时间:2022年11月25-27日
地点:杭州
危废行业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发言、展位、赞助、火热招募中
靳 艳云 15340187079 同微信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时间:2022年11月25-27日
地点:杭州
危废行业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发言、展位、赞助、火热招募中
靳 艳云 15340187079 同微信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本证书是任职、晋升、录用、评级的有力证明、 无年审,全国通用
关于公开征求《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推动分级分类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有关增减列入清单固体废物的意见应附固体废物危险特性行业调查分析报告、危险废物鉴别案例及相关报告、环境风险评价报告等详实依据)。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何足道
电话:(010)65645770
邮箱:hwmd 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近年来,我国危险废物鉴别体系不断完善。2019年,生态环境部修订发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20年,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目前,危险废物鉴别系列标准(GB 5085.1-6)也已启动相关修订工作。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
《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以下简称《排除清单》)是危险废物鉴别制度的组成部分,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根据我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现状和工作基础,《排除清单》将动态修订发布。
一、制订必要性
(一)排除低风险固体废物,提高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关于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科学评估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的有关要求,将不具有环境风险或环境风险可控的固体废物纳入《排除清单》,有利于将监管重点聚焦在高风险危险废物,高效利用管理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实现在现有管理能力下最大程度控制环境风险。
(二)明确特定类型固体废物属性,统一管理尺度当前,因某些固体废物属性不清,有的地方作为危险废物管理,有的地方则作为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导致各地环境监管尺度不一。此外,危险废物鉴别结果适用于特定工艺和企业,其他企业即使采用相同工艺也不再适用,出现同一类固体废物重复鉴别的情况。因此,明确特定类型固体废物属性,有利于统一管理尺度,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轻企业负担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针对当前属性不明确、社会普遍关注的固体废物,明确其固体废物属性,大幅降低相关企业固体废物的鉴别成本、处置成本和管理成本。列入《排除清单》的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相关法律制度要求管理,可以推动固体废物多元化利用,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
二、制订原则
(一)坚持风险管控。针对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环节,开展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估,确保纳入《排除清单》的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可控。
(二)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日常环境管理中鉴别需求较多的固体废物,优先选择重复鉴别案例较多,且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三)坚持精准治污。基于危险废物鉴别、危险特性调查研究及环境风险评估等科学研究基础,确保纳入《排除清单》的固体废物属性准确,进一步推动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
三、制订工作过程
2016年,原环境保护部土壤司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承担制订《排除清单》任务。
2016年1月,制订工作启动。
2017年3月-4月,完成《排除清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开展补充调查研究。
2020年12月-2021年6月,开展相关行业调研。
2021年6月,完成《排除清单(2021年版)》初稿并组织相关专家、机构、协会进行论证,根据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2021年8月,完成《排除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并召开专家研讨会,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1年9月,征求部内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意见,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之间的关系
《名录》中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需要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法律制度要求管理。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固体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免于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但并不改变危险废物本身属性。
《排除清单》中的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相关法律制度要求管理。
五、主要内容说明
(一)纳入《排除清单》的固体废物类型
纳入《排除清单》的固体废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未列入《名录》;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鉴别后普遍不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环境风险可控。当前固体废物属性明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不列入本清单。
(二)拟纳入《排除清单》固体废物的筛选范围
1.《名录》修订过程中没有确定属性的固体废物
根据《固废法》关于危险废物的定义,列入《名录》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未列入《名录》的固体废物,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也属于危险废物。《名录》修订删除的固体废物以及用括号注明“不包括…”的固体废物,均属于未列入《名录》的固体废物。对于这些固体废物,若不能通过工艺分析等排除其存在危险特性,则需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等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因此,《名录》修订过程删除的固体废物不能直接判定其不再是危险废物,需进一步明确属性。
2.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后的衍生固体废物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有关条款,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中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过程和处置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综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后的衍生固体废物可以进一步明确属性,因此,将该类固体废物纳入筛选范围。
3.完成行业调查分析研究的固体废物
国内相关科研机构,针对冶炼、化工等重点行业的固体废物产生特性与污染特性,以及全过程环境风险开展过研究,积累了一些数据资料。对于已经具有研究基础的固体废物,可以根据不同工艺类型固体废物污染特性与环境风险的差异,纳入筛选范围。
4.固体废物属性不明确并具有大量鉴别案例的固体废物
主要指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实践中,存在无法确定固体废物属性、监管程度无法统一等问题的固体废物。同时,这些固体废物也具有大量危险特性鉴别的案例,有相关的数据支撑。
(四)清单有关术语的含义
1.固体废物名称,是指固体废物的通用名称。
2.行业来源,是指固体废物的产生行业。
3.固体废物描述,是指固体废物的产生工艺和环节等的具体描述。
(五)列入清单的固体废物本次
列入清单的6种固体废物(详见附表)均来自拟纳入《排除清单》固体废物的筛选范围(暂无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后的衍生固体废物),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前期研究充分。目前对上述6种固体废物已具有详实的科学研究数据和理论支撑(包括危险特性鉴别、系统调查研究、环境风险评价研究、管理情况实地调查研究等),排除其危险特性,环境风险可控,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相关法律制度要求管理。二是社会关注度高。据统计,上述6种固体废物年产生量较大。因固体废物属性不明、各地监管要求不一致,导致上述废物转移、利用、处置途径不畅。明确上述废物属性有利于监管部门聚焦重点、提高监管效率,同时有利于降低相关企业经营成本。
(来源:生态环境部)
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消息,版权归原作者。有版权方面不当之处,欢迎回消息告知删稿事宜,本号将尽快处理。谢谢!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的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也将固废综合利用列为重点任务之一。
危险废物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总书记强调,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住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理处置,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就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提出具体要求。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为“十四五”时期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这些都充分表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前所未有的地位,为危险废物污染治理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为精准理解国家对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在减污降碳战略中的地位和发展规划,把握国家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新要求,充分展示、交流废物处置产业发展的新技术、新设备,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无忧固废网、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联合权威机构于2022年11月25-27日在杭州共同举办“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会议将邀请国家相关部门危险废物政策研究、技术研发、运营管理、设备应用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产业发展机遇和路径,解决产业难题,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在新历史机遇下的创新和发展。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会议初步安排
一、时间与地点
二、会议主题
减污降碳背景下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新机遇、新要求
三、会议初步安排
时间 | 会议内容 |
11月25日 | |
10:00-21:00 | 注册报到 |
11月26日上午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主题报告 | |
09:00-12:00 | -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及其对危废产业的影响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政策与趋势 - “无废城市”建设与危险废物管理 - 危险废物鉴别管理 - 危险废物排除清单与分类分级管理 -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与跨区域“白名单”管理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财政金融政策 - 危险废物“点对点”资源化利用,促进减污降碳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进展 - 典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经验 |
11月26日下午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 | |
14:00-17:00 | 减污——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 -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 危废行业的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 危废贮存库恶臭废气的高效收集系统 - 危险废物焚烧烟气中二噁英控制技术 - 危废行业VOCs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治理案例 - 协同处置水泥窑炉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问题探讨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 危险废物智能化破碎整体解决方案 - 危险废物信息化、智能化运营监管系统 - 危险废物智能仓储系统 |
17:00-18:00 | 对话:减污降碳,推动危险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 |
11月27日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 | |
09:00-18:00 | 降碳——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 危废资源化企业碳中和与碳核算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 -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 铝灰资源化利用技术 - 废酸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 锂电池资源化利用技术 - 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与设备 -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 新型膜技术在危险废物处理中的应用 - 等离子技术在危废处置的应用 - 疫情医疗废物的应急协同处置技术装备与案例 - 冶金电弧炉设备处理危险废物实践 - 无氧热解技术装备在危废领域的应用 |
协同增效——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 - 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 水泥窑协同处置现状及发展趋势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第三方服务模式探索 - 危险废物贮存的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行诊断与提质增效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 危险废物包装标准化探讨 -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 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路演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
(二)专家问诊
(三)供需对接
04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承办单位:
北京索丽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固废资源化研究室
中央民族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青岛理工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赞助单位:
昱源宁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新华医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厚源环境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贵州欧瑞欣合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永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05
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06
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个(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07
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艳云
电话:15340187079 (微信同步)
办公电话:18311153598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
往届会议精彩回顾
往届会议回顾
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分会 培训部
联系人:靳艳云
电话:18311153598(微信同步)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