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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时间:2021.3.26日-28日
地点: 济南
危废盛会 大咖云集
危废行业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发言、展位、赞助、火热招募中
靳艳云 15340187079 同微信
本次会议将结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宏观政策背景,邀请从事危险废物政策研究、处置技术、运营管理、设备应用等领域数十位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深入探讨和分析危险废物产业政策、技术发展趋势,并就废酸、废盐、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含重金属污泥、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以及危险废物等离子技术、协同处置技术、热裂解技术和装备等进行研讨,精准对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
设备及其项目,并为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及处置项目布局与投融资决策提供参考。2021年1月6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借助无人机远程监控及现场蹲守暗访,市生态环境执法局牵头澄海分局,会同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市生态环境澄海监测站,一举端掉了澄海区广益街道一处非法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的废旧电池收集点,打响了2021年汕头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第一枪”。
经查,该收集点占地面积约1300平方米,主要从事废旧铅酸蓄电池和锂电池等废旧车用电池的收集、买卖。现场查实该收集点未取得危废许可证,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也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现场对外排废水及厂区内外土壤取样送检。经监测,该厂外排废水中pH值、氨氮浓度、CODCr浓度、总氮、总磷、总镍等污染因子均超标。现场检查时该收集点存有各型废旧车用电池一批,现场磅单共计204.14吨。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已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查处的废旧电池现场进行固废危废特性鉴定。经现场勘查,未发现该收集点现场有进行废旧车用电池的拆解等处置作业。执法人员对检查情况及采样过程进行摄像、拍照取证。公安机关现场控制经营者妻子、经营者父亲和工人等3人协助调查。经执法人员宣教,6日晚20时经营者许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该非法收集点的废旧车用电池已运送至广东新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资质单位)妥善存放。该非法收集点已由属地广益街道查封,市生态环境执法局澄海分局对废水超标及违法收集废旧车用电池的违法行为分别立案。该非法收集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侦查,经营者许某、工人和司机等3人由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下来,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关于废电池的回收和存储,一直是电动车行业商家关注的焦点,近日国家生态环境部连续发布《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和《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两项新规,其中对废电池回收、收集、转运、存储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与电动车行业相关的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电动车店及维修店经营中产生的废电池明确要求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明确,收集网点暂存时间应不超过 90 天,重量应不超过 3 吨;
收集网点暂存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划分出专门存放区域,面积不少于 3平方米。
2、有防止废铅蓄电池破损和电解质泄漏的措施,硬化地面及有耐腐蚀包装容器。
3、废铅蓄电池应存放于耐腐蚀、具有防渗漏措施的托盘或容器中。
4、在显著位置张贴废铅蓄电池收集提示性信息和警示标志。
二、废电池必须销售给有资质的回收企业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的企业,应依法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 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经营活动。
三、对于废电池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
对于废电池的回收及收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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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废电池回收将呈现规范化的趋势
以前,废旧电池回收有许多非正规渠道,因成本低,往往会出现高价跨省收购的情况,而许多人囤下旧电池,会待价而沽,卖给价格更高的回收人。新法规不仅明确规定了回收必须具有正规许可证,同时规定不允许把废旧电池卖给非正规回收渠道,而跨省回收更是不可能。回收厂商还必须拥有正规的回收许可证,正规的专用回收车辆,跨省市运输还必须通过申请拿到许可证,可以说门槛陡然提升。
未来的废旧电池回收市场:会形成区域范围内的定点回收,电池厂商销售回收或将一体化,完全正规化运作,并有严格的监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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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誹法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违法犯罪的通告 近年来,随着铅蓄电池、机油市场应用的逐渐扩大,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产生量逐年增加,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或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将造成环境污染,涉嫌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特通告如下:二、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产生单位,应将废铅蓄电池、废机油提供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贮存、利用、处置。三、收集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须持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四、运输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五、贮存利用或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须持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六、无资质而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或将废铅蓄电池废机油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由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敦促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或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单位、个人,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主动投案自首。八、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或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行为。 近日,江苏省江阴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一举捣毁“黑作坊”4家,抓获李某等涉案人员32名,查处涉案企业9家,查获非法处置的化工原料废桶6000余只。4月2日,江阴市公安局接到举报称,定山村有一金属桶加工作坊,非法从事化工废桶的清洗翻新。掌握相关线索后,警方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联系环保部门。作坊内堆满了近千只各种类型的废料铁桶,地面上留有滴落的深色粘稠物质,加工车间内更是味道刺鼻,环保工作人员对废桶中残留物进行了取样检测,查明了处置废桶的方式,并对空气监测数据进行比对,认定该加工作坊废气超标。由于该作坊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且没有相关处置资质,江阴市公安局随即对其立案调查。针对本案团伙性、流动性、跨区域的特点,江阴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经过办案民警抽丝剥茧、层层深挖,一个以李某为中心的危废桶购销网络随之浮出水面。原来,李某前期做买卖铁桶的生意时,掌握了不少需要处理废桶的客户,于是从2019年10月开始,他就从这些客户手中非法回收废桶,用化学药剂“清洗”后刷上油漆后再卖出获利。 本来,化工企业的废桶必须付费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合法的环保处置,但交给李某的作坊进行处理,不但不用付费,李某还会按每个8元的价格购买废桶。他回收废桶后将相应的化学药剂倒入桶内进行震荡“清洗”,化学反应的过程直接裸露于空气中不经过环保处理设备,由此挥发大量污染气体。李某及其团伙涉嫌污染环境罪,现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4月29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获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加大对违法处置固体废物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规定,擅自转移危废最高可罚款100万元。 修订案对部分违法行为的罚则进行了修订,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提升至100万元,一些以往没有具体罚则的行为,也加上了相应的罚则。
《固废法》修订案涉及罚款的主要变更点:
违法行为 | 现行法律罚则 | 修订案罚则 |
产生、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信息的; | 无 | 5-20万元罚款 |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管理所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的; | 无 | 10-100万元罚款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 | 无 | 10-100万元罚款 |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 1-10万元罚款 | 10-100万元罚款 |
不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 | 无 | 10-100万元罚款 |
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 无 | 所需处置费用三至五倍罚款,20万起 |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 | 2-20万元罚款 | 所需处置费用三至五倍罚款,20万起 |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 2-20万元罚款 | 10-100万元罚款 |
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 1-10万元罚款 | 10-100万元罚款 |
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 1-10万元罚款 | 10-100万元罚款 |
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 1-10万元罚款 | 10-100万元罚款 |
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 | 无
| 退运,50万-500万元罚款 |
未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 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 限产或停产,50万-200万元罚款 |
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 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 责令停业或关闭,100万-500万元罚款 |
我们要经营废电瓶、废油,首先要对其有一定的认识,根据2016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电瓶、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从事废电瓶、废机油、煤油收集、贮存、经销活动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危险废物的条款执行。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那么合法经营废机油、废电瓶等,需要办些什么手续,需要哪些证呢?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这个是最关键的证,目前受新环保法的影响,此证含金量大幅提升,但是已经很难办了,据悉部分地区已经停办。
那么我们来看看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您需要准备哪些资料?(4)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材料;(6)排污申报登记报表、有关的环境测试报告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报告、排污许可证;(8)申请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安全管理制度、卫生保障制度、上岗操作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台帐登记式样;(9)有符合省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第三条【适用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排放污染物,是指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其他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污染物。 第四条【基本定位】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3》营业执照、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无锡全景等)免责声明:所载内容、图片来源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和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第五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维护生态安全、保障人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对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染防治等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国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补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短板,着力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为协助企业更好地应对环保新形势下的挑战与机遇,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营水平,促进危险废物产业上下游融合,助力产业升级,实现创新发展,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2021年3月26-28日在济南召开“第五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会议将邀请国家相关部门危险废物政策研究、技术研发、运营管理、设备应用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解决行业难题,推动危险废物处置产业的创新和发展。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时间:2021年3.26-28日
地点:济南
创新驱动 协同发展
(一)会议报告
时间 | 会议内容 |
3月26日 注册报到 |
10:00-21:00 | 注册报到 |
3月27日 第五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主题报告 |
09:00-17:00 | -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及其对危废行业的影响 - “十四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建设规划思路 - 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管理办法 - 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 - 《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解读 - 危险废物鉴别管理 - 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 - 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与数字化管理 - 跨区域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模式探讨 - 典型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解读 - “无废城市”建设中危废利用处置技术选择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进展 - 典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经验 |
17:00-18:00 | 对话: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协同发展 |
3月28日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一)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专题论坛 |
09:00-18:00 |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 废酸适用性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 - 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回收新技术 - 抗生素菌渣能源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 废漆渣资源化利用技术 -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 炼化企业生化剩余污泥催化减量和无害化新技术 - 新型膜技术在危险废物处理中的应用 - 等离子技术在危废处置的应用 |
3月28日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二)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装备专题论坛 |
09:00-18:00 | - 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与设备 - 疫情医疗废物的应急协同处置技术装备与案例 - 危险废物集约模块化新型填埋技术与实践 - 危废处理专用等离子体炬设备与应用 - 冶金电弧炉设备处理危险废物实践 - 无氧热解技术装备在危废领域的应用 - 过热蒸汽碳化裂解装置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的应用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智慧管理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行诊断与提质增效 - 危废行业的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 危废贮存库恶臭废气的高效收集系统 - 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路演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
3月28日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三)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专题论坛 |
09:00-18:00 |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相关政策标准解读 - 相关省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管理现状 - 危险废物贮存的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 - 典型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 - 基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产品类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探讨 -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 - 危险废物第三方服务模式——小散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服务延伸 - 危险废物跨区域转运制度探讨 -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介绍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 危险废物包装标准化探讨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信息化平台 - 危险废物智能化仓储系统 -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在线监测等相关设备选型及案例分析 |
(二)供需对接
此次会议将精准对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技术推广难和项目、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问题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相关技术或装备需求,以及企业当前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答疑解惑。
技术、设备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国内外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案例,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协办单位: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固废资源化研究室
支持单位:
昱源宁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壹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3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A类(参会费用):2800/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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