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研究成果去哪了?
发布时间:2014-12-29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运营,引导和带动一批优秀服务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为我市中小企业开展"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公共服务,根据《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平台运营要求,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第二批平台网络合作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平台合作服务机构征集范围为在北京市注册,满足相关要求,能够独立或主导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类服务机构,服务领域包括:信息服务、投融资服务、创业辅导服务、技术创新服务、招聘培训服务、管理咨询服务、法律服务、市场开拓服务等。
各窗口平台运营机构、经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经市经济信息化委认定的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可不经过公开征集程序,自动获得成为平台合作服务机构的资格。
二、申报要求
申报机构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服务机构(或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为"服务机构")需注册在北京市,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运行机制良好;
2、主要服务对象为中小企业,拥有线上、线下服务经验,且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经验和业绩;
3、有明确的专业服务方向,服务内容界定清晰,能够提供相应服务的资质证明和服务业绩证明;
4、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并有与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设施和场地;
5、拥有与业务经营范围和业务发展能力相适应的专业服务团队和技术人员,专职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能够指定不少于2人的专职工作人员开展平台服务;
6、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企业发展急需、业务受众范围广的服务(产品),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具有一定独特性和创新性;
7、能够自行和主导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活动,并有详尽的活动计划,活动内容和形式具有独特性和创新性,年计划开展公共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
8、承诺为平台中小企业开展的市场化服务收费标准低于同类服务市场平均标准;
9、具备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10、入围平台合作服务机构后,承诺接受平台运营服务机构的统一协调管理和监督考核,严格执行平台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服务标准规范。
三、申报流程
1、材料报送。申请机构按照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二)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于1月9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平台运营服务机构。
2、材料审核。枢纽平台运营服务机构对申请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材料形式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专业评审,评审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批;
3、名单公示。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入围服务机构名单将在市经济信息化委官网(www.bjeit.gov.cn)和北京市中小企业网(www.smebj.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4、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入围服务机构与平台运营服务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四、联系方式
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服务机构(北京国融工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品书 联系电话:57587447 13810523392
刘海燕 联系电话:57587417 13552964157
地址: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乡镇企业大厦六层
邮箱:liuhaiyan@bjsidic.com
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