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委印发北京市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5-01-08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为适应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需要,及时跟踪了解药品市场实际价格和医疗费用变动情况,提高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价格监测办法》及本市实际情况,市发展和改革委制定了《北京市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文件有效期5年。

  为保证此项制度贯彻落实,请各单位做好内部协调,确认负责人,并于10月24日前将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电传市发展和改革委,以便我们开展业务培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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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