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 中关村将逐步放开外籍人才就业创业限制

发布时间:2015-02-05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导读] 4日,随着“创业中国中关村引领工程”和“国家高新区互联网跨界融合创新中关村示范工程”在北京启动,这样的问题将逐步在中关村得以解决。

中关村将逐步放开外籍人才就业创业限制

■科体改革进行时

科技日报北京2月4日电 (记者韩义雷)企业聘请有知名高校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却苦于无法提供工作实习签证,难以把人才留下来。4日,随着“创业中国中关村引领工程”和“国家高新区互联网跨界融合创新中关村示范工程”在北京启动,这样的问题将逐步在中关村得以解决。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中关村将从创业人才、创业企业、创业金融、创业服务机构和创业文化5方面开展19项支持措施。解决“创业人才的烦恼”,面向中关村企业外籍法人代表、外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专业技术人才提供申请《外国专家证》的便利;逐步放开对外籍留学人才创业就业的限制,提供申请就业许可、工作居留许可的便利。对高校科技人员创办的科技企业,按照不超过科技人员出资额度的20%给予资金支持;对高等学校教师作为天使投资人投资的学生科技创业企业,按照不超过教师出资额度的50%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为了“让创业企业更好地创新发展”,在此次开展的措施中,技术所有权转让或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支持创业企业购买信用中介服务、认证中介服务、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评估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法律服务等高端科技中介服务,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降低资本因扶持科技创业而受损的风险,对创业投资机构、高校院所、领军企业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机构在中关村示范区设立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中关村管委会最高可按30%的比例参股,并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对中关村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对银行、担保等信贷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提供融资而发生的不良贷款给予30%—50%的补偿和分担;对银行、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开展的信贷创新产品业务,按照每年新增业务规模的1%给予风险补贴支持。




来源:中国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