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进入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30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入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2015年3月24日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03-30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入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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