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征集2016年北京市“电子信息领域”储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9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为强化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深入实施《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7年)》(京政发〔2014〕11号),加快我市电子信息领域技术创新及产业培育,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北京市“电子信息领域”储备科技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原则和方向: 坚持突出创新导向,积极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加大科技创新储备,积极培育先导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坚持围绕城市可持续发展和重大民生需求,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公益性技术,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和政策集成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示范应用和推广。 重点支持方向: 1.类脑计算 2.集成电路 3.新一代移动通信 4.新型显示 5.空天信息 6.“互联网+” 7.信息安全 二、各方向申报指南 (一)类脑计算: 1.基础前沿研究 结合计算机科学和脑科学,支持研究模拟生物大脑信息处理过程和机理的模型、算法、软件、器件、芯片和功能验证系统,促进脑科学和智能技术的深度交叉融合。 2.应用服务创新 以新形态应用需求为牵引,支持研究深度学习软件、芯片、系统,结合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产业领域,支持基于深度学习的智能产品创新和应用服务创新。 (二)集成电路: 1.基础前沿研究 支持研究大容量存储器、新型SoC芯片的3D制造及封装技术,以及新原理和新结构的超低功耗器件。 2.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研发 以移动互联网、汽车电子、物联网等重点应用领域的需求为牵引,支持行业应用核心芯片研制。 3.应用服务创新 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平台,面向设计企业提供国产IP核、EDA(电子设计自动化)工具、MPW(多项目晶圆)等公共服务。 (三)新一代移动通信: 1.基础前沿研究 研发符合5G典型场景和高频段、超密集组网、新型多址三个关键技术方案的试验设备,力争在下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和标准占据优势。 2.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研发 (1)突破下一代移动通信、互联网的关键技术,自主研发基于IPv6、SDN(软件定义网络)、NFV(网络功能虚拟化)的关键核心网络设备; (2)突破大数据和云计算中的关键技术,自主研发数据探测分析、内容获取分发、应用服务器等核心设备。 (四)新型显示 1.基础前沿研究 支持研究新一代半导体显示技术,包括:印刷显示、量子点电致发光显示等。 2.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研发 支持突破新型氧化物(Oxide)/低温多晶硅(LTPS)薄膜晶体管技术;支持突破高性能TFT-LCD、AMOLED、高密度LED等显示关键技术。 3.应用服务创新 支持由北京市面板企业和上下游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建北京市显示技术创新平台,联合攻关核心技术,实现研究资源共享,形成覆盖材料、设备、面板、整机应用等全产业链的产业服务平台。 (五)空天信息: 1.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研发 (1)突破北斗导航高精度定位和高可靠低功耗低成本等关键技术,自主研发北斗/GNSS(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广域增强系统相关核心产品。 (2)突破远距离无线通信、智能光电探测等无人机领域共性关键技术,自主研发机载通信设备、机载定位系统、机载光电载荷等无人机核心产品。 2.应用服务创新 (1)支持北斗导航、遥感等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相结合在行业应用和大众服务领域融合创新。 (2)支持无人机在公共安全、应急处突、态势监控等重点发展领域的应用与服务创新。 (六)“互联网+”: 1.应用服务创新 1.利用互联网技术,面向工业制造业领域的研发设计、生产、管理、销售、服务等环节构建的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及应用示范;面向细分行业应用需求提供的工业云、工业大数据、云制造服务及应用示范。 2.互联网技术与交通、物流、金融、医疗、教育等领域融合创新发展的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及行业云、行业大数据应用示范。 (七)信息安全 1.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研发 (1)应对网络攻防技术的新发展,研究主动防御、网络攻击追踪溯源等新一代安全防护技术。围绕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领域面临的网络边界消失、虚拟安全等新安全问题,研究可信云计算、安全智能联动等新一代网络信息安全技术。 (2)以自主可控和安全可信为核心,研究基于国密算法的高速高可靠安全芯片、芯片安全性分析及检测、轻量级安全等关键技术,并形成核心产品。 2.应用服务创新 (1)面向能源、制造、轨道交通等行业的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需求,研发工控系统安全防护产品,并示范应用;面向政府等关键部门和金融等重要领域,研发符合“互联网+”和国产化替代战略需求的网络信息安全产品。 (2)针对金融、能源等重要领域的业务需求,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检测、验证等共性服务支撑平台。 三、支持方式 1.以2016年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直接补贴方式支持,经市科委按程序组织评价后,择优支持。 2.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申请市财政科技经费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预算的1/3;事业单位等其它机构牵头申报的项目,申请市财政科技经费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预算的1/2。 四、申报条件 1.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和条件。 2.对于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要求牵头申报企业在京注册1年以上,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且年销售收入大于2000万元。 3.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基础和条件,有学术造诣高、组织能力强、能率领研究开发队伍开拓创新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应的研究开发梯队。 4.申报单位管理规范,业务及财务制度健全,在市科委无C级或D级不良信用记录。 5.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同期已承担2项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6.鼓励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院所等科研机构共同申报,加强产学研用合作。 7.申报项目内容应在本通知的征集范围内,项目方案应有明确的目标和考核指标。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及示范应用需具有产业化前景或示范效应,并优先在京津冀地区实现技术成果转化及示范推广。 五、申报方法 1.有申报意向的项目牵头单位请认真填写附件1:《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简表》(内容要求打印后在一页内完整显示),以及附件2:《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2.申报单位请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联系人的电子邮箱,要求文件名称为“征集方向+项目名称+牵头单位名称”。 联系人: 卞晨光
58851812-880 王 伦 58851812-815 张文力
58851812-105 电子邮箱:dzxx@mail.bsti.ac.cn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电子信息与装备制造处 2015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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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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