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开展2015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2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5年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年骨干个人项目

  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京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申报人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工作经历。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2、申报人须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和较强发展潜力。

  3、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各类项目资助,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对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远郊区县的申报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对申报内容涉及城乡合作、央地合作和京津冀合作的项目给予适当倾斜。

  5、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人才工作集体项目

  集体项目只接受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1、申报单位为市属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项目方向应符合首都城市发展战略定位。

  3、申报项目能突出本单位人才工作的重点,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示范性。

  4、各单位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集体项目,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单位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网上申请及审核

  符合相应条件的个人、团队和单位新申请或结题项目,需登录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sbpt.bjrcgz.gov.cn)填报信息(申报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使用手册》,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并由所在单位、归口推荐单位、市委组织部逐级进行审核。

  (一)申请

  登录申报系统后,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请人、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申请单位分别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请信息""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申请信息"。

  2013年以前获资助的A、B、C、D、E、G类青年骨干个人项目和2014年获资助的青年骨干个人项目,以及以往获资助的人才工作集体项目应于2015年结题的,需登录申报系统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结题信息"或"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结题信息",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结题单位还需提交项目总结评估报告。

  个人、团队和单位网上填写新申请和结题信息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至7月24日

  (二)审核

  青年骨干个人项目、人才工作集体项目新申请或结题项目信息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所在单位将初审合格项目信息逐级提交归口推荐单位进行复审,复审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归口推荐单位需将复审合格项目信息提交市委组织部进行终审。

  三、注意事项

  1、在公示审定后,青年骨干个人项目、人才工作集体项目新申请项目需要提交的项目信息表方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打印,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2、个人申报前,应先请其所在单位先行注册,并选择归口单位(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个人所在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方可通过网上填写申报信息,并正确选择工作单位。

  四、联系方式

  1、申报咨询

  联系人:张焕 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

  电 话:88828902

  地 址: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601

  2、技术支持

  客服电话:61137688-0(北大软件)

  客服QQ:800048345


  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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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关村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