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政策——海淀区政策专题之三:《2016年海淀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专项》

发布时间:2016-08-23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编者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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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是北京区县级政策体系中规划最早、政策门类最全、扶持力度最大的区县,“1+4+1”政策体系是海淀区的政策汇总,本期内容我们为大家就刚刚发布的《2016年海淀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专项》进行解读与梳理,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政策和准备申报工作




项目通知


2016年海淀区

企业研发投入补贴

专项申报指南

NEWS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京海发〔2014〕10号),根据《海淀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9号),制定发布2016年企业研发投入补贴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连续3年(含)以上增加研发投入、且研发投入强度高于当年核心区同规模企业平均水平的企业,按其上年新增研发经费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300万元。

二、支持范围

支持企业建设国家级或市级企业研发中心,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三、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为在海淀区注册并纳入园区统计的企业,并属于下列之一:

1、具有国家级或市级企业研发中心相关资质的企业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2、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四、申报条件

1.企业2015年研发投入比2014年实际增加500万元以上;

2.具有研发中心资质的企业需2013、2014、2015年连续三年加大研发投入,且2014、2015年两年增幅不低于30%。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2013、2014、2015年连续三年加大研发投入,且2014、2015年两年增幅不低于50%。

3.企业2015年实现应用的自主研发成果数量不少于5项,实现技术性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4.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应高于当年核心区同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2015年研发费用投入与企业销售收入的占比分3级:

(1)2015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10%以上;

(2)2015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到2亿元(含)的企业,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8%以上;

(3)2015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6%以上。

4.申报补贴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或征信报告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研发投入补贴专项资金需在线提交《海淀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申报书》。

(二)2013、2014、2015年3个年度的中关村科技园区统计报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请下载带水印的报表并盖章上传)。

(三)2013、2014、2015年3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中需明确标注研发费用的列支。

(四)研发中心资质包括:国家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北京市科委、发改委、经信委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

(五)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信用报告。申报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自愿提交信用报告。

六、受理时间及受理单位

受理截至时间:2016年8月25日-9月25日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科技发展处

联系人:王本禄

联系电话:88499061






项目解读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是海淀区政策体系中对于企业研发投入给予扶持的专项政策,目的为以政策资金撬动企业研发投资强度,增加海淀区科技创新投入总量,提升全区科技创新能力。

二、政策梳理与解读

本期解读将从“支持对象”和“申报条件”两个方面为大家进行解读

——对于“支持对象”信息的解读

项目支持对象明确为以下两类:

1、具有国家级或市级企业研发中心相关资质的企业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这一类企业群体比较清晰,这里面需要提醒企业注意的有两点:

1)“企业研发中心相关资质”包括:国家级及市级的“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一类资质,并不特指某一个资质;

2)除了具备上述研发中心资质还需要在近三年保持规定的研发投入强度和增长率,二者需同时满足;



2、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此类别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须为经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近三年保持规定的研发投入强度和增长率,二者需同时满足;

三、对于申报条件的解读

1.企业2015年研发投入比2014年实际增加500万元以上;


解读:

1)以审计报告及统计报表中数字为准,注意二者的一致性;

2)企业要做好申报前的数据核查工作;



2.具有研发中心资质的企业需2013、2014、2015年连续三年加大研发投入,且2014、2015年两年增幅不低于30%。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2013、2014、2015年连续三年加大研发投入,且2014、2015年两年增幅不低于50%。


解读:

1)以审计报告及统计报表中数字为准,注意二者的一致性;

2)第二类申报主体在近三年研发投入增长性的要求方面要高于第一类申报主体;

3)企业要做好申报前的数据核查工作;




3.企业2015年实现应用的自主研发成果数量不少于5项,实现技术性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解读:

1)“自主研发”成果不包括受让、购买等形式获得的技术成果;

2)技术成果要求已实现应用,需提交证明材料;

3)不低于5项,对于技术成果的类型无要求;

4)技术性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要有支撑附件;




4.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应高于当年核心区同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2015年研发费用投入与企业销售收入的占比分3级:


(1)2015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10%以上;

(2)2015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到2亿元(含)的企业,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8%以上;

(3)2015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6%以上。




4.申报补贴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或征信报告无不良信用记录。


解读:

1)按照统计数字及申报报告中的销售收入确定本企业应参考的研发投入比例;

2)申报资金超过30万的,必须提供信用等级报告或征信报告;




五、对申报单位的几点建议;

1)对照支持对象和申报条件进行自评;

2)财务数据以统计数字及审计报告为准,注意二者的一致性;

3)符合第一类申报主体的企业注意核对资质有效期;

4)及早准备材料,明确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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