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策——电子信息产业专题之五:“取消系统集成及双软资质认定行政审批”对企业影响解析
发布时间:2016-08-25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2015年3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和下放了90余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就包括系统集成资质认定、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证和备案,上述事项行政审批的取消对于相关企业的影响较大,尤其北京市是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城市,新政的变化对从业企业影响尤为明显,取消上述行政审批手续的政策导向是什么,对企业的影响几何,本期内容我们将带大家详细梳理解读。
——“双软”取消行政审批手续的政策解读
一、取消“双软”认定,税收优惠继续有效么?
1、“双软认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览”
2、取消“双软认定”对企业享受优惠税政的影响
在认定取消后,许多软件企业对于是否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产生了困惑,都在翘首国务院有关部门尽快发布相关政策予以明确。其实对于这个问题,企业完全可以放心。认定审批的取消,是国家简政放权、高效便民的具体体现。并不会影响税收优惠政策的效力,国家现行有效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将继续有效。
对已经获得“双软认定”的企业而言,其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受到认定取消的影响。根据《关于2014年度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软函〔2015〕273号)的规定,已认定的软件企业在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凡符合财税〔2012〕27号文规定的优惠政策适用条件的,可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材料。
对于尚未获得“双软认证”的企业而言,优惠政策的有效性是确定无疑的,但是,由于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时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包括认定证书在内的一系列资料,“双软认定”行政审批的取消确实会对企业申请税收优惠构成障碍,具体的改进措施还需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印发相关实施细则予以明确。但是根据我们对相关政策的分析,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国家将继续大力支持、鼓励高新产业、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因而软件企业不必过多担心。
二、“双软认定”花落谁家?
国家取消了“双软认定”的行政审批程序,但双软资质如何管理仍是个未知数。在大家纷纷猜测政府意图的时候,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在5月18日发出了一个名为《关于“双软认定”取消及开展“行业自律评估”服务的通知》的通知。通知中规定了关于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评估营利性服务的相关事项。有人士预测,“双软认定”将放到行业协会手中。
其实,仅就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言,在取消行政审批程序后,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以备案的方式进行审核,从而简化软件企业获取税收优惠的程序。软件企业在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符合优惠条件的相关证明,并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意见稿)》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采取欺骗、隐瞒手段骗取税收优惠资格的,取消其税收优惠资格,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企业应转换思路,优化节税安排
目前,“营改增”已全面实施,国家对于增值税的管理更加规范,企业可以通过获取可抵扣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降低税负。因而,对于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企业大集团而言,可以通过新设独立的软件开发公司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做出安排,进而降低税负:1)软件开发公司可根据国家现行有效的软件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减免税的优惠待遇;2)集团可以通过签署服务协议并合理定价,从软件开发公司获取软件技术及产品支持,合法取得可抵扣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达到税负下降的目的;3)同时,集团可以将不断增加的盈利进行分流,从而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税负成本,控制集团的整体税负。
四、未来政策走向判断
“双软认定”的取消是国家简政放权的一项措施,对于软件企业而言是利好消息,而且可以使中小企业更加积极的投入国家软件产业的发展。至于税收层面,受到的影响并不大。软件企业应多多关注相关政策的发展,同时,无论是下放到行业协会管理,还是由税务机关备案,资质证明的材料都必不可少,企业可以参照之前的认定要求先做准备,以便在国家政策明确之后及时做出反应。
1、延续政策可参考其他类似资质审批被取消后的衔接管理
2014年2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取消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行政审批项目。此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做好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等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软〔2014〕79号)明确指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信息技术服务资质资格(以下称资质)认定由相关行业组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电子联合会)”自律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并对资质认定的移交和衔接做了充分的说明。
2、总结
仅行政审批程序取消,软件企业资质认定及优惠政策仍会存续
结合上述其他类似资质管理调整的经验,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各类文件的衔接和实际执行考虑,我们认为,软件企业资质认定并不会取消,取消的应仅仅是行政审批程序。相关的资质的认定或管理仍然会以合理的方式存在(如第三方机构或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等)。作为国家多年来重点支的科技行业之一,软件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短期内并不会取消。
——“系统集成资质”取消行政审批的政策解读
1、下放权力给第三方机构可能性大
取消行政审批的传导效应是慢慢释放的,围绕系统集成资质的利益链条可能会重新调整,甚至崩溃。
对于取消系统集成相关资质的行政审批,工信部的解释是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其水平、能力和信誉等,主要由市场评判。取消后将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准入门槛,增加市场活力。工信部将抓紧制定出台相关标准,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当前的系统集成资质认定分为两个环节,前一个环节是由第三方机构评定企业的系统集成能力,给出评估,后一个环节是工信部等各级政府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对企业资质进行认定,颁发证书。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国务院取消政府的审批权力,并不意味着系统集成资质的认定会取消,很可能会将各项工作移交给行业协会或组织,由其承担相应事务。
工信部曾考虑过将此项工作交由软件行业协会,但是后来否定了,而这个第三方机构现在还没有最终确定下来。
现在,围绕系统集成资质认定,有第三方评估机构、第三方资质代办机构、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的培训考试机构等等。取消行政审批之后,行业很快会陷入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行政审批取消,意味着系统集成资质的权威性会打折扣,那么围绕集成资质认定的这些机构在市场上的号召力是否仍会和以前一样强呢?
另外,在一些行业信息化项目中,尤其是政府信息系统和设备的采购中,设置了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级别系统集成资质的强制性要求。取消行政审批,这些地方政府信息化采购的规定是否还合法合规?
北京大学网络和软件安全保障实验室主任、教授陈钟表示,取消行政审批的传导效应是慢慢释放的,围绕系统集成资质的利益链条可能会重新调整,甚至崩溃。小企业和大企业将平起平坐。政府应出台相应的规定细则,指导地方信息化的采购行为。
2、集成市场竞争将更加公平
没有了系统集成资质的硬性规定,将更加有利于中小企业公平竞争,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国家设置系统集成资质认定的行政审批,出发点是鼓励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但是时间一长,难免会被钻了空子、念歪了经。
例如,信息化项目采购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系统集成资质,如果企业自身有承接项目的能力但是没有资质,那么它就需要借壳。北京明朝万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志海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为了借壳,企业要付给有壳(有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一笔费用,这无形中增加了负担、减少了利润。“有些单位规定不能转包,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难避免。”他说。
另外,企业申请系统集成资质,在实际操作中也有困难。资质认定的条件之一是需要企业拿出未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证明,而实际上不少软件企业依照规定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如果想拿资质,就需要放弃税收优惠。
取消了系统集成资质的行政审批,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是件好事。因为系统集成资质这道门槛无形中在客户周围建起了利益圈子,新的厂商想进入比较困难,现在少了这一套行政审批的程序,有技术有产品的中小企业就可以和有资质的大企业一起竞争。
没有了系统集成资质的硬性规定,将更加有利于中小企业公平竞争,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3、已建规则仍将发挥标准指导性作用
系统集成资质形成的一套竞争规则,利大于弊。虽然行政审批取消了,但是它引导市场秩序的作用将继续发挥。
系统集成资质形成的一套竞争规则,利大于弊。虽然行政审批取消了,但是资质某种程度上转变成行业性标准,它引导市场秩序的作用将继续发挥。
IT市场仍然需要一定规则,无非是规则的制定者、管理者、执行者是国家、政府部门,还是行业组织,或是企业的问题。如果没有规则,市场就会成为无序的市场。信息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立一套对企业集成能力的评价标准,为用户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仍是有必要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资质的审批取消了,对浪潮并没有影响,因为原来拥有的集成资质能力、产品与方案能力乃至品牌并没有变化。
我们以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举例:“国外对信息安全有很细化的评判标准,在信息技术产品的鉴别、供应商的选择上都有一些组织和标准在推进,华为、联想曾经在美国受阻,并不是通常所说的美国政府贸易壁垒的行为,也不是随意而为,而是美国拥有一整套的信息安全审查制度,依据不同的组织拟订的评价标准进行产品技术鉴别、供应链鉴别的结果而是由行业组织在运作,最终走到这个结果。这就是规则。我国在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维护方面同样需要有标准和规则,以保证有序的市场竞争。”
而对于行业顶尖的系统集成商,已经具备核心的项目集成能力,其自身的品牌力量就已经可以让它们在市场上立足,不需要资质来证明。
行政审批取消的另一个正面作用是那些没有核心竞争力的系统集成商将被清除出市场,特别是对于那些利用资质牟利、自身不具备集成能力的企业。有核心竞争力、软件开发能力强、硬件集成能力强的集成商的价值则会更加凸显。
内容来源:新华网、北京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