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政策——海淀区政策专题之八:《2016年度海淀区军民融合专项资金》解读
发布时间:2016-08-31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军用技术(产品)民用化是海淀区的一项重要的产业扶持政策,军用技术以其较高的技术先进性和稳定性具有很大的市场竞争优势,随着行业技术进步和军用技术(产品)外包开发比例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军用技术具备民用化的条件,海淀区为了支持民口企业提高军民融合创新发展水平,促进军工科技成果转化和民口企业参与国防和军队建设,特制订了本项目,本期内容我们为大家进行“军民融合”项目的深度解读。
提高军民融合创新发展水平,促进军工科技成果转化和民口企业参与国防和军队建设。支持多方式的军地对接合作;支持民口企业与军工单位开展研发合作;支持产业联盟、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搭建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为海淀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军民融合技术成果展览展示及军地对接交流合作等。
支持的项目类型有哪些
1)民口企业将军工科技进行落地转化项目;
2)民口企业与军工单位联合研发的项目(具备资质、已签订协议);
3)支持机构与军工单位联合搭建专业的公共服务平台,用于军工科技成果在海淀区内的落地转化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在海淀园纳统的高新技术企业。军工集团下属企业不得申报;
2.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注册地必须在海淀区;
3.非实体注册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理事长单位或秘书长单位必须为在海淀区注册和纳税,并在海淀园纳统的高新技术企业。
对申报主体有什么要求?
1)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均可申报;
2)申报主体注册、纳税需在海淀且纳入海淀统计范围;
3)军工企业及下属公司不能申报,申报主体为“民口”单位;
(一)支持政策
1.军民融合预研补贴:对具备承担军工项目资质的海淀区民口企业,根据其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期间签订的军工项目协议,支持民口企业与军工单位开展研发合作,对于承研的民口企业按照预研投入给予补贴,根据项目协议金额的5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300万元;
1)申报主体要具备承担军工项目的资质(如武器装备生产许可证、军工保密资质等);
2)要求已经签订委托开发或者联合开发的协议,按照协议金额给予补贴;
2.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补贴:对搭建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为海淀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军民融合技术成果展览展示及军地对接交流合作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企事业等相关单位,根据平台服务成效,按照场地租金、设备、人员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50%的补贴,最高补贴金额100万元。
1)针对于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按照平台搭建的“实际支出”(提供票据作为支撑)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军民融合预研补贴的企业应具备项目顺利执行的科技力量、资金能力等条件,应已获得军工单位项目订单或签订了项目合作开发协议;拥有本领域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本预研项目应对提高部队战斗力有较大促进作用
1)已签订协议;
2)有较高的技术、硬件、人才等基础;(要有支撑附件)
3)有产权清晰的自主知识产权;
2.申报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补贴的单位应具备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突出的资源整合能力、完善的运营管理机制,工作效果明显,符合军民融合战略发展方向;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的主要成员单位是在海淀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且不少于20家。
1)平台具有完备的基础和运营能力(需提供支撑附件);
2)联盟、协会等组织会员不低与20家且须均为高新技术企业;
3.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信用报告,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征信报告和补充征信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
申报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自愿提交信用报告,提交信用报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有关事项详见《关于在2015年专项资金工作中启动企业征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企业可以在海淀园管委会确定的信用服务合作机构中自愿选择一家机构,向其购买信用报告。对于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征信报告和补充征信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的中小微企业给予购买信用报告费用100%的补贴(详见《2016年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1)申报金额在30万以上的项目,申报主体需提供信用评级报告;
申报指南原文链接:http://www.zhsp.gov.cn/ztzl2014/zxzt/Af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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