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助手——政策“及时贴”:“法人”形态详解
发布时间:2016-09-12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提问
什么是法人?
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种类分为三种。
第一,以行为能力为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限制行为能力法人,传统的法人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团体和中国特有的“两户”为限制行为能力法人。
第二,从责任范围看,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是有限责任,而限制行为能力法人是无限责任。
第三,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分营利与非营利法人,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法人也有营利与非营利之分,非法人团体属于非营利,而“两户”属于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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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什么是总公司?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共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总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总公司是相对于分公司而言的,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但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但其设立程序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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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什么是分公司 ?
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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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什么是子公司?
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回答
提问
什么是办事处?
办事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所以,办事处是不可以有购销行为的,也就不用报税/交税。办事处是没有公司性质的,所有的一切都得从总公司走,包括开票、收款。因此,办事处只是协调角色。
回答
1、总公司(公司):——可
科技项目申报工作中最常见的法人形态为“总公司”或者说“本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法律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可独立申报条件允许的各类科技项目;
2、子公司:——可
子公司也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并可独立的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子公司重大事项仍要由母公司决定。
从申报科技项目的角度来说,子公司与“总公司”并无差异,只要在知识产权、财务上做到与总公司权属清晰即可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及优惠政策;
3、分公司:——不可
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申报科技项目角度来说,分公司不能作为申报主体申报各类科技项目;
4、办事处:——不可
同样,办事处的实质等同于分公司,是协调总公司事宜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财务独立核算资格,因而不可申报科技项目;
本期内容,我们针对企业及其常见分支机构在申报科技项目时需注意的其法人形态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下期内容我们将就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科研机构等单位申报科技项目时的身份认定问题进行解读。
内容来源、编辑:北京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