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12-14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记者余晓洁、白国龙)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5月30日设立为“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明确由中国科协、科技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中国科协、科技部13日表示:将会同各方面力量,谋划组织好科技工作者日的各项活动,把8100万科技工作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开展创新争先行动,凝聚起向科技强国进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2016年5月30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隆重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发出向世界科技强国进军的号召。“科技三会”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树立了我国科技发展史上一座新的里程碑。以此为标志设立“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旨在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牢记使命责任,切实担负起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作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瞄准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宏伟目标,创新报国,引领发展。
中国科协、科技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设立“全国科技工作者日”为新的起点,引领8100万科技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以创新驱动发展的实际成效为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提供不竭动力。
科技界普遍认为,设立“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服务,更加重视科技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为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排忧解难,进一步兴起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有利于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形成各类创新主体、创新要素协同发展,各类人才竞相创新创造的有利局面。
以下《批复》原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的批复
国函〔2016〕194号
中国科协、科技部:
你们《关于建议设立“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的请示》(科协发组字〔2016〕85号)收悉。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5月30日设立为“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具体工作由你们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16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容来源:人民网
内容编辑:北京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