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领军人才、科技新星、新星交叉学科申报工作全面展开啦!(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0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继市科委颁布领军、新星两个人才计划的全新管理办法之后,今年的申报工作也已全面展开。今年的申报工作全面实现网络化,申报人可于3月20日起登录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kjrc.bjkw.gov.cn/a)进行申报信息填写。

一、申报要求的新变化

按照全新的管理办法,两个人才计划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动,在申报方面重点体现在以下几点:

1、领军人才申报资格限制有所调整。今年取消对“**计划”入选人员的限制,只明确规定以下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以内:(一)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又称“万人计划”)和“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二)连续两次申报且未入选“科技领军工程”的人员;(三)为历届科技领军工程入选人员的团队成员,且该人员在执行期内或其执行期届满不足3年的人员;

2、创业类领军人才的申报条件进一步优化。不再要求必须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而改为“创办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等主要负责人、合伙创始人或首席技术官等技术负责人,具有科研一线的工作履历和丰富的科研经验,较强的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3、科技新星计划的申报不再分A、B类。全部通过项目资助的形式,为牵头承担科研项目的青年科技骨干提供支持。另外,申报工作更加注重用人单位在人才“推荐选拔”过程中的作用,明确依托单位结合重点培养对象组织推荐选拔;

4、新星交叉学科资助形式予以明确。鼓励历届入选人员开展跨领域交叉学科合作课题研究,申报的交叉课题应符合首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应为自然科学领域不同学科间的合作研究。固化年度支持额度和数量:每项资助25万元,每年入选20项。

二、申报评审流程介绍

1、领军人才

个人网上填报(3月20日起)➜通过单位审核(4月14日前)➜通过科委人教处形式审查➜打印盖章提交纸质版材料(4月26日前)➜现场答辩评审(5月中旬)➜依托单位公示(5月下旬)➜综合评定会(6月中旬)➜入选公示(6月底);

2、科技新星

个人网上填报(3月20日起)➜通过单位审核(4月14日前)➜通过科委人教处形式审查➜打印盖章提交纸质版材料(4月26日前)➜初审-材料评审(5中旬)➜会议评审-现场答辩(6月中旬)➜入选公示(6月底);

3、新星交叉学科

个人网上填报(3月20日起)➜通过合作双方单位审核(4月14日前)➜通过科委人教处形式审查➜打印盖章提交纸质版材料(4月26日前)➜初审(5中旬)➜复审(6月中旬)➜入选公示(6月底)。


对于更加具体的申报要求还请各位仔细查看申报通知以及管理办法,这也是两个人才计划组织实施人员的工作纲领。在规定的时间内,仔细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申报工作,一定会让您的效率大大增加哦!

申报通知

附一:关于开展2018年度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并培养学术道德高尚、科研能力突出、科研水平领先和国际视野开阔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构建富有创新能力的科技创新团队,全力推进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管理办法》京科发〔2017〕64号,现启动2018年度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科技领军工程)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申报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应为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每个法人单位限推荐1人。

  以下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一)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又称“万人计划”)和“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

(二)连续两次申报且未入选“科技领军工程”的人员;

(三)为历届科技领军工程入选人员的团队成员,且该人员在执行期内或其执行期届满不足3年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并得到广泛认可。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二)科技领军工程分为科技创新类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申报人可择一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工作在科研一线,具有很强的原始创新能力,带领团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在重大科技项目攻关、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中,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为国内外同行公认。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应为创办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等主要负责人、合伙创始人或首席技术官等技术负责人,具有科研一线的工作履历和丰富的科研经验,较强的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创办的企业发展领域属于北京重点发展产业方向,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企业发展领域属于北京重点发展产业方向,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企业应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创办5年以内(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注册)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收入不少于400万元;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400万元。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带动引领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率领的创新团队,结构合理、成绩显著,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请于2017年3月20日后登录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kjrc.bjkw.gov.cn/a)填报信息(申报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在注册登陆后首页下载),并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一)申请

进入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陆并填写“2018年度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表”,请如实填报,并上传相应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在单位审核(请预留单位审核时间避免过期未能提交而影响申报)。

(二)审核

依托单位登陆系统进行审核并提交至市科委,依托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下午17点,该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提交功能。

四、申报材料报送

系统状态为“市科委审核通过”的方可下载打印。请各依托单位于2017年4月26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表及附件证明材料,均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带水印版,正反面打印,签字盖章齐全,一式一份,单独胶装。所有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材料送交地点: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人才部(西直门南大街16号西楼九层908室),工作日9:30-17:00。

五、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8200223582002898

技术支持电话: 58858688-830(美髯公公司)

 

北京市科委人事教育处

2017年3月17日

附二: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着力培育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根据《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京科发〔2017〕65号,现启动2018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式

通过项目资助的形式,为牵头承担科研项目的青年科技骨干提供支持。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申报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应为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每所高校推荐不超过4名,其它每个法人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

已入选下列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

1、中组部“**计划”、“万人计划”或“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2、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3、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4、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6、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

三、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者。

3、申报人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具有较好外语口语交流能力。

4、申报的科研项目应当属于自然科学领域,对首都社会经济发展有推动作用,并有良好的应用前景。项目起止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网上申报及审核

申报人请于2017年3月20日后登录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kjrc.bjkw.gov.cn/a)填写申报信息(申报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在注册登陆后首页下载),并由依托单位进行审核。

(一)申请

进入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陆并填写“2018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表”,请如实填报,并上传相应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依托单位审核(请预留单位审核时间避免过期未能提交而影响申报)。

(二)审核

依托单位登陆系统进行审核并提交至市科委,依托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下午17点,该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提交功能。依托单位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排序后按规定推荐数量提交市科委进行形式审查。

五、申报材料报送

系统状态为“市科委审核通过”的方可下载打印。请各依托单位于2017年4月26日17: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汇总后报送。纸质材料包括:

1、《2018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单位推荐汇总表》。

2、各推荐人申报表(含证明附件全套)。

以上材料均需登录申报系统正反面打印。所有纸质材料(带水印版)签字盖章齐全,一式一份,单独胶装。所有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材料送交地点: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管理与评估研究部(西直门南大街16号北楼一层106室),工作日9:00-17:00。

六、咨询电话

1、政策及报送材料咨询:68717373-6601、6606、6616、6619、68713676

2、技术支持

客服电话:58858688-830(美髯公公司)

北京市科委人事教育处

2017年3月17日

附三: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交叉学科合作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入选人员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水平,加强科技人才间交叉融合,促进不同领域团队间开展交流与合作,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对历届入选人员牵头开展的交叉学科合作课题给予支持。现将今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申报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应为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2项,每个申报人限定1项。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历年科技新星计划入选人员(包括在研人员和已结题人员),合作人限定1人,不一定为科技新星计划入选人员。

2.申报人和合作人无在研的交叉学科合作课题。

3.申报的课题符合首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应为自然科学领域不同学科间的合作研究,分三种类型,一是应用基础研究型,研究阶段应是初期启动阶段,技术水平将处于国际或国内同行领先地位。二是应用开发研究型,研究内容能够实际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成果面向应用前沿,市场前景广阔,一经转化将形成良好的社会和经济价值。三是产业化型,科研成果既可以是能够实现成果转化的产品和新技术,也可以是处在研发阶段但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技术或产品。

4.合作双方应各自有明确的研究任务,各自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团队。

三、资助原则

1.每位历年科技新星计划入选人员作为申报人只能获得1次交叉学科合作课题资助,作为合作人获得不超过2次交叉学科合作课题资助。

2.交叉学科合作课题时长为两年,每项课题支持经费25万元。

四、以下情况不在资助范围内

1.领域或学科相近的合作,或一方无实质性研究任务的合作。

2.合作双方为同一单位的入选人员。

3.合作任意一方无稳定的团队。

4.申报的课题已得到其它经费的资助。

五、申报流程

1.申报人于2017年3月20日后登陆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rc.bjkw.gov.cn/a )填报信息(申报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在注册登陆后首页下载),由依托单位进行审核并提交至市科委。依托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下午17点。

2.合作双方需签定初步合作意向书,明确各方研究任务分工、经费分配及知识产权归属。各方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在合作意向书中填写本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材料报送

系统状态为“市科委审核通过”的方可下载打印。请各依托单位于2017年4月26日17: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汇总后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表及附件材料,均需登录申报系统正反面打印。所有纸质材料(带水印版)签字盖章齐全,一式一份,单独胶装。所有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材料送交地点: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管理与评估研究部(西直门南大街16号北楼一层106室),工作日9:00-17:00。

七、咨询电话

1、政策及报送材料咨询:68717373-6619

2、技术支持

客服电话:58858688-830(美髯公公司)


北京市科委人事教育处

                                                     2017年3月17日


内容来源:北京市科委网站

内容编辑:北京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