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通知】关于2017年度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2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关于加快首都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落实《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7年)》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重大专项,切实提升科技服务业对首都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市科委将启动2017年度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申报工作。

以下为通知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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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方向及申报条件


(一)新型服务业态(第一类)

一是科技服务机构应用新技术、开展服务模式创新。支持研发服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等领域科技服务机构,通过应用新技术,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二是科技服务机构向相关生活/生产性服务领域提供专业服务。支持面向健康养老、体育产业、大众消费、教育培训、物流运输、旅游等领域,引入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供科技服务,实现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相结合;三是传统制造企业向现代制造服务业转型。支持企业从简单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服务解决方案转型,延伸并提升服务价值链;四是科技服务业领域新经济。支持基于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开展众包、众筹、共享经济等新经济模式的发展。

申报企业须为201611日前在北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2016年总收入1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收入增长20%以上。

技术转移机构须为201611日前在北京市成立,包括企业法人机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或法人单位的内设机构,2016年总收入50万元以上。

(二)科技创新创业专业开放平台(第二类)

支持企业围绕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服务首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建设科技创新创业专业开放平台。重点支持企业按市场化机制,不断加大对平台的投入力度,调动各方积极性;平台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在服务实体经济,加大科技供给,补足创新创业短板,创新商业模式,提供专业化服务,在强化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辐射引领作用中发挥突出作用;平台构建创新创业良好生态,整合相关资源,推动人才、技术、资金、市场、供应链等各类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共享,为创新创业提供有力支撑。

申报企业须为201611日前在北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2016年总收入1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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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方式


1.系统在线填报。通过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申报系统http://www.bjkjfwy.com)申报。在线填写《2017年度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提交纸质材料。通过系统提交成功后,专项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A4纸打印,左侧胶装成册,材料封面和右侧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意见处单位法人手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提交至受理机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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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要求


1.专项申报书2017年度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申报书(系统填报)。

2.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内设技术转移机构提供设立批准证明复印件;

2)财务证明材料:科技创新创业专业开放平台类企业提供20152016年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内设技术转移机构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反映业绩的证明材料;其他企业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20152016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项目涉及的服务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201611日后签订);

4)项目技术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报告、技术查新报告、成果鉴定会专家意见、第三方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5)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其他技术权益证明材料、曾发表科技论文等;

6)企业资质及荣誉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各类行业资质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评估证明、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等;

7)企业对外提供服务的软硬件条件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对外服务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等。技术转移机构再提供专职工作人员名单及学历证明、技术转移服务章程,以及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证书、获国家或北京市技术市场金桥奖奖励证明、新闻报道等。

8)企业获得资本市场融资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司章程、有限合伙协议以及其他方式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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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时间及受理机构


(一)申报时间

1.系统填报时间为201746日至430。专项申报系统46日上午9:00开通用户注册,410日上午9:00开通在线填报,430日下午17:00填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53日下午17:00(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机构

1.新型服务业态(第一类)、科技创新创业专业开放平台(第二类)专项申报材料由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5号融创动力文化创意产业园内B119室(1层),联系人付星辰。

2.新型服务业态(第一类)中技术转移服务部分专项申报材料由北京技术市场协会受理,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院内北楼313室,联系人田悦。

(三)咨询电话

1.新型服务业态(第一类):84938971,其中技术转移服务部分:66128535

2.科技创新创业专业开放平台(第二类):6615342584933697

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8202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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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京市科委网站

内容编辑:北京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团